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批投资【202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其中政府补贴2561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邢台市沙河市桥东办高一村村东1km,沙河垃圾填埋场北侧,项目占地面积7.7677公顷(约合116.52亩)。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本工程建设1座LNG储气调峰站,配套建设LNG装卸车橇、LNG卸车橇、气化设施、BOG处理设施、外输气计量调压及配套设施,常规气化外输规模为80×104Sm3/d,气化后的天然气进入沙河市次高压管网。本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1 座20000m3 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 储罐,2 座LNG 装卸车橇,2 座LNG 卸车橇,2台95m3/h LNG 低压输送泵(罐内泵,扬程425m,出口压力1.8MPa,设计压力2.5MPa);6 台5600Sm3/h 空温式气化器,1 台17000Sm3/h NG水浴式复热器和2台34000Sm3/h LNG水浴式气化器;2台3000Sm3/h BOG空温式气化器,1台3000Sm3/h BOG 水浴式复热器,1台2100Sm3/h BOG 压缩机和1 台900Sm3/h BOG压缩机;1 具34000Sm3/h 次高压外输加臭撬和1 具3000Sm3/h 中压外输加臭撬;配套建设仪表空气及氮气系统、放空系统、燃料气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并建设综合值班室、抗暴控制室、门卫、装卸车值班室、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泵房、空压机间等总建筑面积2350m2。
2.2招标范围: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施工准备期(含总承包合同审核,场地平整、临时围墙等)、优化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缺陷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EPC承包方负责的国产物资监造的检查(巡视)、工程结算管理的施工监理工作。即项目初设文件范围内所有的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界定的建设工程监理所有内容及合同附件所约定的内容。监理服务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投产,审计完成时结束。监理职责:包括设计联络、物资监理、对EPC承包方负责的国产物资监造的检查(巡视)、合同执行监理、变更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HSE管理、试运投产及竣工验收、质保期保修等监理内容,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近八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是指2万立方米(单罐)及以上规模LNG全容储罐EPC工程)的监理业务;3.3总监资格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油气储运专业或化工石油专业),且近八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总监业绩,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7 00:00至2021-09-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2)或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27 13: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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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朱亚辉 | 联系人: | 康诚哲、周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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