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A座2203室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8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C-HWCG-091-1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983,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 6 辆, 预算金额:3,968,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购置18吨洗扫车2辆,8吨洗扫车1辆,18吨高炮抑尘车1辆,18吨高压清洗车1辆、拦护清洗车1辆。用途:环卫
第2包: 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5 辆, 预算金额:1,01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购置电动扫地车5辆。用途:环卫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30 00:00:00 至 2021-10-2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所投车型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并提供车辆3C认证;(第2包不要求此项)(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3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A座2203室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8 09:0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十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经办
联系地址:凤翔县城西区市民中心南侧
联系电话:********13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A座2203室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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