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474号)批准,现就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XXCG(2021)-27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评价工作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 文件要求 | 16万元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3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
十、磋商地点: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开标室磋商。
十一、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缴纳
十二、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qq.com)进行网上报名。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5、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认定。
(二)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9月14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联系人:郑明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美玲联系电话:****-*******
质疑函接收人:沈芳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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