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
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
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6日
辰溪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的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HNYX-CG-*******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 | 辰溪县火马冲镇燕子洞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测绘(第二次) | 1、服务时间:至2021年10月30日 2、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450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从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17:00止,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华美立家1栋(接待中心3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委托人携带:
(1)营业执照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格式见附件一;
(5)以上所有资料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均需验原件并且留存复印件逐页加盖原始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5、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在发售文件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星期三)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辰溪县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6*****3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华美立家1栋(接待中心3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采购网”网站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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