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385号)和文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文财农字〔2021〕244号)的文件要求,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
二、项目投入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入资金:60万元,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以水稻秸秆收储运用“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为目标,建设一家“农机合作社+企业(有机化肥厂)”模式的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
四、项目扶持对象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扶持对象:经营水稻种植的文昌市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机肥厂。中心组织工作组对全市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机肥厂进行调研。按照支持秸秆禁烧,变废为宝和扶优扶强原则,经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五、资质条件和补贴方式
(一)农机合作社:在全市内择优确定1家农机合作社为业主单位,有储存厂房,基础设施完善,消防设施齐全。
(二)企业(有机化肥厂):在全市内择优确定1家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要求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有完整的有机肥生产线,基础设施完善,消防设施齐全。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享受本次补贴的新机具不再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补贴的新机具不得转让。
六、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使用计划
(一)农机合作社:支持补贴水稻秸秆收储运“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环节的农业机械。
(二)企业(有机化肥厂):支持补贴秸秆粉碎设备1套。
(三)使用计划
1.农机合作社:计划补贴水稻收割打捆一体机125马力1台(辆),生产厂家: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型号:500.90.60的履带式,22.7万元/1台(辆);运输车1台(辆),生产厂家:北京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型号:福田奥铃捷运,10.2万元/1台(辆),共计32.9万元。
2.企业(有机化肥厂):计划补贴秸秆粉碎机上料出料系统1台(套),生产厂家:广东省众诚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型号:zcph–1200型,25万元/1台(套),共计25万元。
3.宣传支出。用于广泛开展宣传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的资料印刷、技术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支出,共计2.1万元。
合计:60万元。
七、项目进度
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成立项目建设工作机构
为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心成立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张其才(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礼鼎(中心副主任)
成?员:陈柏云、林英、符永涛、云艳、周丽
(二)严格项目资金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市农业主管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验收。
责任编辑: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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