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卫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监测竞争性磋商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卫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监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卫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监测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生态农业气象仪器设备/土壤监测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17: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7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预算金额 | ¥62.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晓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206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乙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晓宇,175*****206 |
项目概况
卫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GLZLGCJC-2021-01
项目名称:卫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环境空气监测:施工期间对距离施工区20m以内的35个村庄附近分别布设监测点;弃土场使用期间在距离堆放场较近的西王桥、北五陵、徐村、权庄、罗庄、李庄、柴湾设置监测点;监测项目:恶臭、SO2、TSP、PM10、NO2。监测频次:35个村庄施工高峰期间监测一次;弃土场使用期间在西王桥、北五陵、徐村、权庄、罗庄、李庄、柴湾等居民点监测一次,施工期间监测2次。
(2)噪声监测:在距离施工区20m以内的43个村庄附近及施工道路两侧分别布置1点,总计布设60点;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监测频次:在各施工区高峰期及完工前分别监测一次(昼夜各一次)。
(3)土壤及底泥监测:在清淤河段内李庄、耿湾、东王湾村、柴湾、罗庄、老关嘴、禹庄村、共卫交汇处断面进行底泥监测;弃土场地共设13个点进行土壤监测,根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采取混合样;监测项目:pH值、总磷、总氮、汞、砷、铜、锌、铅、镉、铁、铬。监测频次:施工准备期对清淤河段测点进行一次监测;弃土场施工期使用期间监测2次。
(4)底泥渗滤液监测:施工期间在东王湾附近的清淤河段取样监测,在QT-Y4超标底泥堆放场、渗滤液收集池处取样监测;监测项目:六六六、滴滴涕、苯并吡、锌、铅、汞、六价铬、镉、砷、铜,共10项指标。监测频次:东王湾清淤段施工期间监测2次;QT-Y4弃渣场、渗滤液收集池在堆渣期间分别监测2次,工程完工前监测1次。
(5)提供电子版监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9月17日10时)。(3)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包含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及底泥、底泥渗滤液中所需要检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75*****206@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银行账户:****************03567。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王乙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马晓宇,17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宇
电 话: 1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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