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尾村排水明渠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埔尾村排水明渠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埔尾村排水明渠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单位为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龙海市角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7088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埔尾村排水明渠改造升级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会议纪要、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70882元, k=10%,发包价为人民币153894.5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3)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或2020年7月1日前届满,建设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但不再进行审批的,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企业资质证书仍可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9 月 07 日至2021年 09 月 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新长福小区2幢1单元2803室)代理部办理相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 月18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现金形式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上正确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注:①以现金形式提交密封在封袋中,(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无需密封,手持保函原件现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月18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角美动车站对面)二楼招投标室。
7.2.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招标文件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限派1名),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进入中心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并出示八闽健康码(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注册及完善身份信息,且当日健康码状态为绿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当日健康状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不超过37.2°C)、并提交完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料后方可进入开标大厅,建议投标人代表提前30-60分钟到场。进入开标大厅应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任何人在场内须做到不随意走动,不聚集,不攀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网(http://tiz.zhangzhou.gov.cn/)及角美镇政府政务公开栏、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民委员会公示栏”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邮编:363199
电子邮箱: / 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06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新长福小区2幢1单元2803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NHM6688@163.com
电话: ********629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角美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角美动车站对面)二楼招投标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镇埔尾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标签: 改造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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