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YBJ-2021-019CG-2
2、项目名称: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1批,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1辆装载车、4辆畜禽尸体运输车,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完成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7 00:00:00至 2021-10-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9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方式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4 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地址:永安路8号
联系人:采购人:宝鸡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也
电 话:157*****09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15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
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YBJ-2021-019CG-2
2、项目名称: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项目(三次),1批,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1辆装载车、4辆畜禽尸体运输车,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完成宝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7 00:00:00至 2021-10-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9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方式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4 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地址:永安路8号
联系人:采购人:宝鸡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也
电 话:157*****09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15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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