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武平县天泉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武平高新产业园区;

3、项目内容和规模: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现状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吨/天,现阶段实际最大处理水量约3500吨/天,包含综合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有机废水、含酸废水、铜镍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中标人提标改造扩建后,需将污水处理规模扩建至6000吨/天,其中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规模2000吨/天,中水按配额回用到园区企业,达标排放系统规模4000吨/天。

4、进排水质标准:

4.1进水水质标准:武平高新园区内线路板企业产生的各类废水按与第二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的间接排放限值排放,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

4.2 废水排放标准: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过升级提标改造后,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需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标准后外排;经过深度处理后中水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企业生产。

5、运营服务期限:本项目运营委托期限为12年(运营期自运营日开始计算)。中标人需在签署《委托运营协议》后2个月之内与招标人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在移交期间按招标人规定工作日内进场接收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中标人需在完成移交接管项目工作后,进行提标升级工作,当出水水质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连续15个日历日出水水质各污染物浓度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 3 标准,中标人应在2022年6月底完成提标改造工程,至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8月1日起为运营日。中标单位在提标改造期间,不得影响线路板企业正常生产。在委托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含提标改造形成的资产)以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无任何债务、担保,并不涉及任何第三者权益)无偿、完好的移交给招标人。

6、总体工艺设计: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委托运营内容和范围:

1、委托运营范围: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主干管铺设至各企业入户管接口。

2、委托运营内容:招标人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授予中标人在运营服务期限内对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进行运营的权利。

(1)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提标改造、运营维护和设备设施更新重置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投资;

(2)中标人负责园区排污企业各类排污管计量水表的安装,并承担所需费用和成本;

(3)中标人通过向园区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收回提标改造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

(4)提标改造期间,中标人不影响线路板企业正常生产,中标人须在2022年6月前完成提标改造;

(5)中标人提标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投资额进行审计。

3、投标人中标后1个月内,由中标人在武平县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对本项目进行提标改造、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和项目公司共同签署项目公司继承本协议权利义务的补充协议,但中标人和项目公司对所负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转让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环境认证证书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及以上或者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为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三级及以上。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三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5年内具备三项处理规模不少于2000吨/天印制电路板废水处理的运营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18年8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投标人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7日8:00点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须办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方可进行报名,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电话:****-*******)。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解密方式:

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 27日8:00点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5.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在线解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8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5楼)公开开标。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八、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平县天泉水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沿河东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2幢11层1103

联系人:张工、曾工

电 话:****-********、173-5915-28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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