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2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AK-2021-0011

2、项目名称: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98,952.1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800,501.87元;

第2包: 1,198,450.23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一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800,501.87, 项目概况:移栽原有路灯100盏,新建景观路灯100盏,以及采购安装环保垃圾箱50个,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一标段),用途为自用

第2包: 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1,198,450.23, 项目概况:布设低压电缆布设、抽水泵、新建泵房、集水井、蓄水池;维修环保厕所、维修生活污水处理,新建景观桥,景观道路以及浆砌石挡墙等详细工程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标段),用途为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1 00:00:00 至 2021-12-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2.一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所查询的无失信记录证明文件截图。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3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一标段)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平利县正阳镇龙洞河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标段)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网络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及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2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交易资源平台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正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平利县正阳镇人民政府经办

联系地址:平利县正阳镇张家坝村三组

联系电话:********02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153*****86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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