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招标公告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衢州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获取时间:/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SX-*******GK

项目名称:衢州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项目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衢州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储备,采购数量为1批,技术规格参数等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备注: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作为本项目评分样品依据的防疫物资,采用快递物流方式送达到浙江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浮石路67号)三楼大厅。收件人:郑女士;联系电话:****-*******),逾期送达将被拒收。(注:样品货物要求送货上门到达招标代理指定的位置,一切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包装外立面不得体现任何供应商信息)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天)内,乙方完成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1.获取时间:/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网址):https://www.zcygov.cn(浙江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浮石路67号3楼评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提示:
招标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代表在投标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认定。
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1.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同时生成的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bfbs)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在评标现场启用电子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
1.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则投标无效。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2.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
2.2.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有)
2.2.3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价格进行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制造业】
2.2.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2.3其他事项
(1)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供应商注册或更新事项。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
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html。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浮石路67号3楼政府采购代理部),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3)供应商信用查询
1)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郝胜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郝胜军

质疑联系方式:13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浮石路6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夏云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防治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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