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招标公告
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招标公告
灵宝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电视台的委托,就灵宝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2.2、采购编号:cdzbcg-2013-11-844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名称:单讯道小演播室设备、二讯道演播室设备、非编网制作系统等(详见谈判文件)
3.2、交货地点:灵宝电视台
3.3、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交货
3.4、质保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制造企业或经销商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经销商需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3 年11 月 20日至2013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证明、近三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
联 系 人:屈先生 杨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
联 系 人: 师女士
电 话:****-******* ****-******** 13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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