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桥梁检测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桥梁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21-08HC9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桥梁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桥梁检测;
2.2 项目概况:北湖大桥连接宽城区和北湖科技开发区,西起小城子公路,东至和安街。桥梁全长2.8公里,其中A标段桥长1.6公里 ,B标段桥长1.2公里。桥梁宽度40米,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
2.3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2.4 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含桩基597根,盖梁183榀,墩柱549个,桥台4座,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混凝土强度检测(桩基、墩柱、盖梁全数检测)
2.4.2结构外观检测(墩柱、盖梁全数)
2.4.3桩基完整性和桩长检测(含钢筋笼长度)(全数检测)
2.4.4耐久性检测
1)氯离子浓度(墩柱、盖梁抽检)
2)碳化深度(墩柱、盖梁全数检测)
3)保护层厚度(墩柱、盖梁全数检测)
2.4.5抗氯离子扩散系数(墩柱、盖梁抽检)
2.4.6钢筋配置情况(全数检测盖梁、墩柱、桩基主筋数量)(抽样检测主筋直径)
2.4.7荷载试验(抽样检测);
2.5 服务周期:具备检测条件项目,完成检测报告周期为120天;其它需采取辅助工程措施及受汛期影响等特殊部位,在具备检测条件后,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分阶段开展检测工作并提供中间检测成果,在所有检测项目完成后15日内完成检测报告;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类工程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管、监督部门认可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等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交通部)质检机构颁发的检测工程师(检测专业类别为桥梁或桥隧)资格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市政桥梁工程检测项目的类似业绩;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15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元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6月底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网上可查。
3.3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市政桥梁工程检测项目的类似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6月底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6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或相关检测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资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须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5)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牵头人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开标室。
5.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
电话: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曹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服务内容:(本项目包含桩基597根,盖梁183榀,墩柱549个,桥台4座,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混凝土强度检测(桩基、墩柱、盖梁全数检测)2.结构外观检测(墩柱、盖梁全数)3.桩基完整性和桩长检测(含钢筋笼长度)(全数检测)4.耐久性检测1)氯离子浓度(墩柱、盖梁抽检)2)碳化深度(墩柱、盖梁全数检测)3)保护层厚度(墩柱、盖梁全数检测)5.抗氯离子扩散系数(墩柱、盖梁抽检)6.钢筋配置情况(全数检测盖梁、墩柱、桩基主筋数量)(抽样检测主筋直径)7.荷载试验(抽样检测)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0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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