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1-68(清原采购办备案号67)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85.00万元
最高限价:85.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 购 项 目 | 简单技术、规格等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超净工作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2 | 离心机 | 台 | 2 | |
3 | 96孔混均仪 | 台 | 2 | |
4 | 金属浴 | 台 | 1 | |
5 | 低温冰箱 | 台 | 2 | |
6 | 医用药品冷藏柜 | 台 | 2 | |
7 | 紫外消毒车 | 台 | 3 | |
8 | 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
9 | 水浴锅 | 台 | 1 | |
10 | 高速离心机 | 台 | 1 | |
11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
12 | 核酸提取仪 | 台 | 1 | |
13 | 核酸提取仪 | 台 | 1 | |
14 | 超低温冰箱 | 台 | 1 | |
15 | PCR仪 | 台 | 1 | |
16 | 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 台 | 1 | |
17 | 生物安全运输箱 | 台 | 1 | |
18 | 8道移液器 | 台 | 2 | |
19 | 移液器支架 | 台 | 2 | |
20 | 移液器 | 台 | 2 | |
21 | 移液器 | 台 | 2 | |
22 | 移液器 | 台 | 2 | |
23 | 移液器 | 台 | 2 | |
24 | 8道移液器 | 台 | 2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至采购单位,并需安装调试至试运行(包括人员培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⑦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6 日至2021 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0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办公室)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向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企业相关资料(报名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现场领取或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 月2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清原县镇内
联系方式:才溢 电话:18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室)
联系方式:130*****169
邮箱地址:LNFHQYZB@163.COM
开户行:建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100 1648 6080 5250 7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萍
电 话:130*****16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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