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医用)系统 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医用)系统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1-69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医用)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30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包括配套工程至试运行(包括人员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⑦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环保设备或者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内容),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紧临抚顺市新华二校西山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7日至2021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办公室)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向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企业相关资料(报名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现场领取或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清原县镇内
联系方式:才溢18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室)
联系方式:孙国萍130*****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溢
电 话: 186*****17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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