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王文山大师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王文山大师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王文山大师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1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 18

第四章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21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29

第六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5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王文山大师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王文山大师工作室焊接机器人采购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9 月6 日至 9月12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递交报名材料或电话联系。

2、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示身份证;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截图;

(7)其他资料。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 1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办公楼505房间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国 136*****880

业务联系人:王文山139*****016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 9 月 6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张建国 136*****880

2

项目名称

王文山大师工作室建设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资格要求

同公告

5

磋商有效期

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6

最高限价

小写:190,000.00元 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7

服务期限

采购人指定期限

8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10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

评审办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两名作为入围单位的评审方法。

(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

磋商小组的

组建

磋商小组按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成。

1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4

响应文件的

装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密封

(1)《磋商首轮报价表》装订在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正副本价格如有出入,以正本价格为准。唱价时直接唱出正本价格。

(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注明“正本”、 “副本” 字样。

磋商响应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封袋上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1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 9 月 1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办公楼505房间

17

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8

履约

19

关于质疑

质疑(或投诉)的提出、答复及相关程序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政府采购法》第52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采购人应该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3条:《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公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二)对采购过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书和投诉书范本》执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书和投诉书范本》格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专栏中2018年3月6日发布的版本要求。

20

报价

1、固定总价报价(包含税金)。

21

其他说明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单独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定义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

1.1“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指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4“竞争性磋商文件”指由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文件。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项目说明

2.1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竞争性磋商内容和方式

2.2.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所列的货物采购。

2.2.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

3.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的构成

内容组成包括: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须知

1.4采购供货合同及合同一般条款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1.6技术规范

2.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全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约束和规范执行。

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能够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结算使用人民币。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1.7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若适用)

(5)磋商首轮报价表

(6)分项报价表

(7)备品备件清单(如适用)

(8)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近三年完成主要业绩汇总表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供应商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

(1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截图)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6)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8)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描述

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详见前附表。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供应商应在每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竞争性磋商报价

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

5.2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对磋商货物(或服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等各种费用的总和。

5.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以“首轮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磋商将被拒绝。

6.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密封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8.1供应商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后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8.2采购人、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

9.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主动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详见第三章

11.无效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如下情况者,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装订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2.废标:出现下列情况者予以废标(政府采购法36条)

1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况除外);
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5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重新组织评审:

13.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

13.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13.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13.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13.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

14.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4.1采购人将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

1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3采购人的权利

14.3.1采购人将要求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确定的产品范围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4.3.2采购人在采购时,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选择确定货物的采购数量和伴随服务的内容。

15.质疑

15.1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等相关规定向提出质疑。

15.2. 质疑

15.2.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2.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截止期前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15.2.3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2.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2.5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2.6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15.2.8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6.投诉

1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16.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4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6.6投诉人应当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7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6.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非供应商提出的投诉;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投诉;

(3)投诉函件无供应商法人签字及签章的投诉;

(4)未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诉;

(5)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投诉;

(6)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的投诉函件送达的投诉。

17.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磋商

1.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签到顺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顺序,要求各供应商进行不超过二轮的报价。

二、评审

1.节能产品 (若适用)

(1)节能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2)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同时在磋商评分办法中对于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其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予以加分(详见前附表或评分细则)。

(4)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5)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2. 环境标志产品(若适用)

(1)环境标志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

(2)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当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内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同时在磋商评分细则中对于清单中所列的环境标志产品其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予以加分(详见前附表或评分细则)。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时,应从公告媒体上打印相应页以证明。未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分标准及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磋商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报价、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品牌、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承诺、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具体内容详见下述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最高3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 30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

35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得35分;若参数有负偏离,一般条款每处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带“★”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2

相关产品技术能力

15

1、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级工程中心或实验室称号的得2分,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公章),合计4分;

2、投标产品的质量、选材、安全性,专业技术设备能力等,合计1分;

3、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中国焊接协会授权中国焊接协会机器人焊接培训基地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

4、2018年以来,生产厂家产品赞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每赞助一次加1分,最多2分,合计2分。

5、提供投标人或生产企业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3分。

3

商务

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业绩

10

投标人2018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2

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

10

1、软件提供2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每承诺免费售后服务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最多2分;

2、根据供货能力及方案的完备性进行评分,优秀得3-4分,一般得0-2分;

3、根据培训方案详尽,售后服务措施全面合理,保养维护措施可行性进行评分。优秀得3-4分,一般得0-2分。

(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注:以上评分内容需提供原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供应商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经(同级财政单位名称)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采购机构名称)受(采购单位名称)委托,采用(采购方式),已完成(------)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号:)的各项规定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审核,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资料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

3.在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与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议定的各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4.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

三、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

表1、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

货物、服务品目名称

品牌

生产

厂家


产品类型(进口/国产)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品目类别(排气量)

重点统计指标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主要配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质保期










详见表2



















































总金额

大写: 小写:

说明:1.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与计划系统要求填写。

2.此表应按照分包情况,每包编制一份; 对每包货物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表2中分别列出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表2、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编号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配置情况

1




2




3




4




5




6




7




说明:此表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每一种货物要单独制作一份。

四、合同总价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合同总价金额为:大写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国库集中支付( ),采购单位支付()。

2.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其余部分 时间内一次性支付。

3.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

4.供应商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帐号等信息。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交货时间: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日内一次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

3.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在交货前向用户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4)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七、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上述为共性条款,以下针对货物情况可填写具体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八、验收办法及要求:

1.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当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时)、企业标准(当企业标准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时)进行外观检查。

2.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3.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

(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4.验收确认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后果供应商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签字即为完成交货,本合同货物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采购单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单位、采购机构、供应商各执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附件:(1)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委托授权的话)。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买方: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卖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卖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说明:本合同样本除《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及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要求外,其他条款可以根据本规范“商务须知”条款和采购项目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

磋商响应函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1、按照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磋商。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后报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分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本项目自磋商之日起天内有效。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磋商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仅供参考)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制造商名称)是依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承诺:

在此次 (采购编号)磋商活动中,我方与 (代理商名称)达成协议,将为 (代理商名称)提供 (产品名)作为此次采购的部分货物。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承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代理商名称:

日期:

代理商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日期: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公章:



附件5

磋商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日期:

序号

名称

总价(元)

供货期

供货地点

备注



















合计





说明:此表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中,正副本价格如有出入,以正本价格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磋商二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日期:

序号

名称

总价(元)

供货期

供货地点

备注



















合计





说明:此表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中,开标时现场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6

分 项 报 价 表

采购编号:包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和规格

产地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备品备件








5

专用工具








6

安装、调试、检验








7

技术服务








8

运保费








9

税金








10

其他








总 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1、该表正、副本中均应提供。

2、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含表中的各项内容,并与首轮报价表总价一致。


附件7

备品、附件清单(如需要)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价

产地/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供应商: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商务、技术偏离表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

条目号

采购

规格

规格

偏离

说明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日期:



附件9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表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位

简介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

概况

职工总人数

技术人员

生产工人

经营人员

万元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资质

证书



质量保证体系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10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11

近三年完成主要业绩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投资额

用户名称

服务时间

联系人

电话

















































































注:近三年同类业绩,业绩表后需附上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前附表或评分办法的规定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日期:


附件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若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日


附件13


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若适用)

附件14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15

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16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截图)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附件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18



供货方案





























第六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焊接机器人

一套






设备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名称

参数

备注

1

QJR4-1400HE机器人

1

机器人本体

自由度:6

最大负载能力:4Kg

重复定位精度:±0.05mm

最大运动半径:1410.5mm

钱江系统

控制柜总成

电源容量:2.7KVA

输入电源:三相四线380±10%

电控尺寸:580*600*960mm


机器人示教编程器

本地高速I/O接口

支持PS2,USB,RS232接口协议


教育版通讯软件包



弧焊软件包



机器人控制线缆



机器人底座



清枪站(宾采尔)

环境温度:5-50℃

耗气量:400L/min

压缩空气(无油):6-8bar;;

控制电压:24 V DC;

耗电量:2.8W

操作电压:10-30 V DC

输入:3信号输入触发5/2电磁阀

输出:2信号源于电感式接近开关


2

焊接应用总成

1

焊接电源(MAG-350RPL)

输入电源:三相380V±10%,50Hz

电源容量:14KVA

额定输入电流:21A

额定输出电压:31.5V

额定负载持续率:60%

空载输出电压:79V

输出电流/电压范围:60A/17V~420A/35V

功率因数:≥0.87

负载持续率:60%(500A/39V)

气体流量(L/min):15~20

焊枪冷却方式:水冷/气冷

绝缘等级:H


通讯线缆及地线



送丝机构

焊丝直径:0.8mm、1.0mm、1.2mm

送丝类型:推丝

适应焊丝类型:

实心焊丝、药芯焊丝


空冷焊枪


增加防碰撞模块

接触式寻位,

电弧跟踪软件



3

工作平台

1

二维柔性焊接工作平台

尺寸:1000mm×1000mm×700mm(长*宽*高


4

装调、使用服务及耗材



安装调试



运输费用



人员操作培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件 技术学院 职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