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8〕7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就本项目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境内
建设规模: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路线起于公安县杨家厂镇青罗村,与在建的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对接,起点桩号K38+010.316,路线由北向南,经公安青吉工业园区、斗湖堤镇、闸口镇,在闸口镇榨岭新村二十组处设闸口互通连链接黑闸公路,然后偏向西南,与110kv公孱线并行,依次跨越黑闸线、虎东干堤,然后跨虎渡河设虎渡河特大桥, 向南经孟家溪镇,于孟家溪镇黄田村设孟家溪枢纽互通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相交,终点桩号K64+900,路线全长26.890km,设互通3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特大桥1座。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现场、现状监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组织内部审查,完成方案报告书报批以及取得当地水利部门批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GNSTBC-1标段。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期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QQ:********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jbdgs.com)、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和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峰口镇原土京办事处214国道旁沙公南沙公南项目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3*****082
比选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GNSTBC-1 |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三星级及以上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GNSTBC-1 | 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项业绩的业主出具能体现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时间为准,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SGNSTBC-1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SGNSTBC-1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3年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3年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应由该项业绩的业主出具能体现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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