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宝坻区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以宝水发[2021]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市级投资及区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潮南灌区位于天津市宝坻区西南部,项目建设地址主要为宝坻区潮阳街道、周良街道、郝各庄镇、新开口镇、牛家牌镇和大口屯镇。潮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9.97万亩,本次改造8.4万亩,其余11.57万亩已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了改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后,整体灌区可达到改造目标要求。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宝坻区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共3个标段。
(1)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CNGQXJJSGZSG/HT-202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口镇范围内的清淤渠道,修建植草砖生态护坡,修建钢筋混凝土道路,修建涵洞、水闸及维修水闸等。
(2)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CNGQXJJSGZSG/HT-2021-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家牌镇范围内的清淤渠道,维修灌溉泵站,修建涵洞、水闸及设置配套超声波电磁流量计等。
(3)标段名称: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CNGQXJJSGZSG/HT-2021-0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潮阳街道、周良街道、郝各庄镇和大口屯镇范围内的清淤渠道,维修加固护坡及修建涵洞、水闸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8年~2021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uoyuzixu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9日10时,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水务有形市场网(www.tsjj.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路2号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64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
电 话:********808、130*****130、155*****419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1年9月7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任工
电话:********645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尹长辉
电话:********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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