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3326
项目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检测服务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现对该项抽检检测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合格检验检测服务机构。
二、项目预算
该项目预算为40万元。服务商报价应包括采购报价内的全部内容(含税),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计划执行。
四、商务要求及其他
1、采购地点:采购方制定地点。
2、付款方式:检验任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抽检检验数量:市本级药品日常监督抽检数量为300批次。
2、抽检范围:全市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
3、抽检品种:基本药物品种、高风险药品、企业标准变更的药品、非法广告宣传集中的药品、在储存运输环节对温湿度比较敏感的品种、是近两年被收回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的有关品种、近三年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的药品、中药材和饮片、涨价幅度大和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等。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商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的规定,符合药品认证许可要求,实验室药品各项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2、能够进行抽检信息、检验信息的汇总和统计,并能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
3、能够提供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和抽样工具(包括车辆,冷藏运输工具),提供样品运输和交接服务,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4、能够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24小时要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抽样组织单位。
5、服务商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方式,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由于收样和保存造成的监测数据实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6、服务商须在采购人要求检测项目完成的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
7、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发送检测报告。
8、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不得泄露,不得利用监督抽检和检验数据结果开展有偿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9、投标文件要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相关操作规程、到达现场时间、样品情况汇总和统计等、检验周期、实施方案、检测结果汇总、风险预警提示、工作纪律等。
药品抽样检验一览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批次 |
1. | 细菌内毒素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1143 | 300 |
2. | 无菌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1101 |
3. | 微生物限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1105、1106、1107 |
4. | 性状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 |
5. | 溶解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凡例 |
6. | 相对密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01 |
7. | 馏程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11 |
8. | 熔点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12 |
9. | 凝点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13 |
10. | 旋光度(比旋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21 |
11. | 折光率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22 |
12. | 黏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33 |
13. | pH值(酸度、碱度、酸碱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31 |
14. | 氮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04 |
15. | 乙醇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711 |
16. | 脂肪与脂肪油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13 |
17. | 维生素A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21 |
18. | 维生素D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722 |
19. | 2-乙基己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73 |
20. |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72 |
21. | 氯化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1 |
22. | 硫酸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2 |
23. | 硫化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3 |
24. | 硒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4 |
25. | 氟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05 |
26. | 氰化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6 |
27. | 铁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7 |
28. | 重金属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21 |
29. | 砷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22 |
30. | 铵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08 |
31. | 干燥失重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31 |
32. | 水分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32 |
33. | 炽灼残渣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41 |
34. | 易炭化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42 |
35. | 残留溶剂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61 |
36. | 制药用水电导率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81 |
37. | 溶液的颜色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01 |
38. | 溶液的澄清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02 |
39. | 不溶性微粒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03 |
40. | 结晶性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81 |
41. | 粒度和粒度分布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82 |
42. | 渗透压摩尔浓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32 |
43. | 可见异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04 |
44. | 崩解时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21 |
45. | 融变时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22 |
46. | 溶出度和 释放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31 |
47. | 含量均匀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41 |
48. | 最低装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42 |
49. | 片剂脆碎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23 |
50. | 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吸入喷雾剂的雾滴(粒)分布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951 |
51. | 锥入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983 |
52. | 重量差异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1、0107、0108、0125、0126、0188 |
53. | 装量差异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02、0103、0104、0105、 0106、0108、0112、0123、0124、 0126、0188 |
54. | 发泡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1 |
55. | 分散均匀性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1 |
56. | 装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2、0104、0105、0106、0108、0109、0110、0112、0113、0114、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3、0126、0127、0128、0129、0181、0183、0185、0187、0189 |
57. | 沉降体积比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5、0106、0123、0126 |
58. | 金属性异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5 |
59. | 溶散时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08 |
60. | 喷射速率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13 |
61. | 喷出总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13 |
62. | 每瓶总揿(吸、喷)次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11、0112、0113 |
63. | 每揿(吸、喷)主药含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11、0112、0113 |
64. | 每喷(揿)喷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12、0113 |
65. | 溶化性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04、0188 |
66. | 外观均匀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15 |
67. | 明胶空心胶囊松紧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正文522页 |
68. | 明胶空心胶囊脆碎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正文522页 |
69. | 鉴别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2001(显微鉴别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301(一般鉴别试验)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2(红外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01(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02(薄层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1(柱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21(气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4(分子排阻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3(离子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31(质谱法) |
70. | 有关物质/检查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01(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02(薄层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1(柱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21(气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31(质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4(分子排阻色谱法) |
71. | 含量测定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四部(重量分析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四部(容量分析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405(荧光分光光度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01(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通则 0502(薄层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1(柱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21(气相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514(分子排阻色谱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621(旋光度测定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01(电位滴定与永停滴定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通则 0702(非水溶液滴定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03(氧瓶燃烧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731(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1201(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513(离子色谱法) |
72. | 杂质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01 |
73. |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2321 |
74. | 灰分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02 |
75. | 膨胀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101 |
76. | 酸败度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03 |
77. | 农药残留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41 |
78. | 注射剂有关物质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400 |
79. | 甲醇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871 |
80.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31 |
81. | 黄曲霉毒素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351 |
82. | 浸出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201 |
83. | 鞣质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202 |
84. | 桉油精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203 |
85. | 挥发油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2204 |
86. | 不溶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83 |
87. | 含膏量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22 |
88. | 耐热性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22 |
89. | 赋形性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22 |
90. | 总固体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0185 |
91. | 出芽率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正文156页、179页 |
92. | 酸中可溶物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正文349页 |
93. | 指纹图谱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及四部0512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盘锦市石油大街1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邮箱地址: pjzcxx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