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太白牵引变电所动态补偿装置改造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太白牵引变电所动态补偿装置改造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太白牵引变电所动态补偿装置改造设备招标已分别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成都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21年铁路运输设备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国铁)的通知》(成铁计统函〔2021〕88号)、《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统技改〔2021〕396号)等文件立项;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关于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太白牵引变电所动态补偿装置改造设备公招计划的批复》(成物建更批复〔2021〕0009)完成招标批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资金来源技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中被确定在处罚期及黑名单内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最近一年内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00点00分至2021年9月1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同时,请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同步注册并点击报名(注册、报名或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 9 月30日 8 时 30 分至 9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30日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的,其投标无效(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各包件回避表名单为准),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在开标现场予以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197号
联系人:李成龙
电 话:138*****759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
联系人:桂福雄
电子邮件:********4@qq.com
户 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2021年9月7日
川黔线新场至木竹河区段供电能力增强太白牵引变电所动态补偿装置改造设备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01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 | 1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0000kVAR+7000kVAR | 套 | 1 | 1.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召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招标物资(同类)生产、销售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 2.1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信〔2018〕196 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装置配套使用的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氧化锌避雷器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假证明材料,将直接导至废标。 2.2(制造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出具和税率主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应提供近两年(当年新成立公司除外)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投标人所供产品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的试验室)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报告。 4.2为确保产品品质及技术支持的时效性,27.5kV磁控电抗器及控制器作为动态补偿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投标方必须具备自主研发、生产制造的能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控制器所使用的软件须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且拥有自主知识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内(2016年~2020年)销售给5个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以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运行业绩证明。同时由于本工程站址位于高海拔地区,因此投标厂家需具有高原型27.5kV磁控电抗器的运行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铁路局运行业绩证明项目至少一个运行环境为海拔≥2000。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条件。要求对技术规格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明白”“符合”“满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或抄袭招标书,如果技术要求有具体数据要求,投标人须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参数,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7.2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7.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购本合同项下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均未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4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7.5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最近五年内曾经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通报过质量问题,或者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或者在铁路部门有不良劣绩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对供货商提供的业绩报告,经了解在运用中存在过质量问题的,供货商必须给出有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 2021年11月15日 | 宜宾工电段 | 18 | |
2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2000kVAR+8000kVAR | 套 | 6 | 2021年11月15日 | 宜宾工电段 | ||||
3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4000kVAR+10000kVAR | 套 | 1 | 2021年11月15日 | 宜宾工电段 | ||||
02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 | 4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9000kVAR+6500kVAR | 套 | 5 | 1.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召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招标物资(同类)生产、销售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 2.1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信〔2018〕196 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装置配套使用的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氧化锌避雷器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假证明材料,将直接导至废标。 2.2(制造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出具和税率主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应提供近两年(当年新成立公司除外)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投标人所供产品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的试验室)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报告。 4.2为确保产品品质及技术支持的时效性,27.5kV磁控电抗器及控制器作为动态补偿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投标方必须具备自主研发、生产制造的能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控制器所使用的软件须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且拥有自主知识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内(2016年~2020年)销售给5个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以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运行业绩证明。同时由于本工程站址位于高海拔地区,因此投标厂家需具有高原型27.5kV磁控电抗器的运行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铁路局运行业绩证明项目至少一个运行环境为海拔≥2000。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条件。要求对技术规格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明白”“符合”“满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或抄袭招标书,如果技术要求有具体数据要求,投标人须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参数,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7.2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7.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购本合同项下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均未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4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7.5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最近五年内曾经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通报过质量问题,或者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或者在铁路部门有不良劣绩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对供货商提供的业绩报告,经了解在运用中存在过质量问题的,供货商必须给出有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 2021年11月15日 | 六盘水工电段 | 12 | |
5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0800kVAR+8000kVAR | 套 | 1 | 2021年11月15日 | 六盘水工电段 | ||||
03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 | 6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0800kVAR+8000kVAR | 套 | 1 | 1.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召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招标物资(同类)生产、销售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 2.1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信〔2018〕196 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装置配套使用的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氧化锌避雷器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假证明材料,将直接导至废标。 2.2(制造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出具和税率主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应提供近两年(当年新成立公司除外)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投标人所供产品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的试验室)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报告。 4.2为确保产品品质及技术支持的时效性,27.5kV磁控电抗器及控制器作为动态补偿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投标方必须具备自主研发、生产制造的能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控制器所使用的软件须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且拥有自主知识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内(2016年~2020年)销售给5个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以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7.5kV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运行业绩证明。同时由于本工程站址位于高海拔地区,因此投标厂家需具有高原型27.5kV磁控电抗器的运行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铁路局运行业绩证明项目至少一个运行环境为海拔≥2000。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条件。要求对技术规格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明白”“符合”“满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或抄袭招标书,如果技术要求有具体数据要求,投标人须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参数,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7.2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7.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购本合同项下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均未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4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7.5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最近五年内曾经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通报过质量问题,或者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或者在铁路部门有不良劣绩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对供货商提供的业绩报告,经了解在运用中存在过质量问题的,供货商必须给出有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 2021年11月15日 | 贵阳供电段 | 5 | |
7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14000kVAR+10000kVAR | 套 | 1 | 2021年11月15日 | 贵阳供电段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9月7日
标签: 设备招标 改造 动态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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