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系统第七十五批物资招标公告

电务系统第七十五批物资招标公告

成都铁路局电务系统第七十五批项目物资采购审前公示
ctwc[2013]0557
根据《成都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拟对黔桂线复合槽大修(电务系统第七十五批)项目物资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竞价采购人信息
1、名称:成都铁路局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站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3、邮编:610082
4、联系人:贺正荣 电话:***-******** 传真:***-********
二、采购依据
1、《成都铁路局运营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成都铁路局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局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2、成都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三、资金来源:大修资金。
四、项目名称:黔桂线复合槽大修(电务系统第七十五批)
五、采购内容:竞价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六、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竟价货物生产能力和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竟价人应具有良好信誉。
3、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竟标货物生产资格及委托代理授权书,代理商与授权厂商不能参加同一包号物资设备的投标。
4、其它相关要求以竟价文件为准。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八、竞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13年11月22日17时00前将《竞价采购报名表》(附件:1)(加盖竞价人公章)、同时将购买竞价文件的费用银行回单传真至采购人。传真:***-********
若在建行开户的竞价人,电汇的收款单位是:成都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账号:********80,开户银行为:成都市工行草市支行;
若在其他银行开户的竞价人,电汇的收款单位是:成都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账号:********80;开户银行为:成都市建行铁道支行。
九、竞价采购日期和安排:
1、发售竞价文件:自2013年11月25日16时00起对已报名并缴纳采购文件费的竞价人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采购文件费。
2、递交竞价文件方式:竟标单位自带竞价文件到竞价现场,并参加竞价。
3、竞价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
4、竞价地点:以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竞价采购报名表.xls
2、竞价项目明细表
序号包件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图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到货地点标书费
11复合槽长*宽*高400*30*20(cm) 米25402013-12-10都匀车间管内 500元

3、黔桂线技术规格书.doc


成都铁路局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站
2013-11-20

电缆复合槽1、总则1.1适用范围本规格书是对适用于黔桂线复合槽大修的制造、安装、试验、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1.2招标范围黔桂线复合槽大修更换工程线路全长2540米,本次招标范围为黔桂线复合槽大修。2、名词术语电缆槽:其概念上与盘架的区别是高、宽比不同,盘架浅而宽,槽式电缆桥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封闭性。 槽式电缆桥架可以用于全封闭型电缆敷设。它对控制电缆的屏蔽干扰和重腐蚀环境中电缆的防护都有较好效果。3、采用技术标准★电缆槽技术标准应高于铁道部 TB/T2926—1998《铁路通信信号不燃型菱镁复合材料电缆槽》标准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TB/T2926—1998《铁路通信信号不燃型菱镁复合材料电缆槽》以及达到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GB/T、证书及卖方所提供产品的企业标准《聚酯玻璃钢电缆槽企业标准》。★4、技术要求4.1 根据黔桂线复合槽大修的既有桥上电缆槽运用与老化、朽腐情况,对老化、朽腐的桥上电缆槽(含桥上支架)进行大修更换,大修更换后若设备本身原因造成损坏,须由厂家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4.2 电缆槽支架安装牢固,承受重力大于150Kg;电缆槽安装在支架上应采用铆钉或螺丝倒穿出电缆槽的方式,电缆槽内部不得有造成电缆损坏的尖状物。4.3 新电缆槽固定良好,盖板齐全,接头处密封良好,电缆不外露。4.4 每块电缆槽盖板(4米)均匀加装4根抱箍(不能在电缆槽接头加装抱箍代替),确保电缆槽盖板不会因风力掀起。供应商提供的聚酯玻璃钢电缆槽强度要求为:按4米长(含槽体和盖板)安装在支架上计算,在中部必须承载100KG以上重量,并且电缆槽不出现破损。4.5 电缆槽应由防松脱设计,即使外加扣件损坏电缆槽盖也不能松脱。4.6 电缆槽盖应有双重防松脱可靠措施。4.7 固定电缆槽盖板的抱箍和螺栓必须使用不锈钢制品,电缆槽的其它零部件需符合标准件的技术要求,方可进行装配。5、技术条件★5.1应符合铁道部相关技术条件的要求。★5.2电缆槽应符合本铁道部相关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3电缆槽的所有零部件须经检查合格后,标准件及外购件必须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6、规格和数量6.1 技术建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条款进行逐项回答,说明是否能够照办,如不能照办,详细说明其原因。?型号及数量;?产品的结构图;?该产品已投入运营的规模和地点;?有关技术资料规格及数量:4000mm*300mm*150mm*4mm(长*宽*高*壁厚)共计 2450米产品的结构图:a、产品的原理;b、产品的型号、规格、重量;c、机械结构、工艺标准;d、环境要求;f、为满足技术规格中要求而重新设计部分的技术方案;g、买方在技术规格书中要求卖方提供的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技术数据和技术建议。?卖方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可对技术规格书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供买方参考。6.2 报价书应包括的内容对电缆槽数量表中所列各项目分别报价,并要求按各种型号等开列单价;6.3 设备及服务需求一览表1.设备需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期备注1电缆槽米24502013.12.102.服务需求?备品备件数量:每千米备电缆槽整体10米。?配合调试、培训和设计联络次数:根据现场需要。?施工指导次数:根据现场需要。6.4 物资采购清单电缆槽采购清单1电缆槽米2450 2热镀彩锌防锈抱箍个2450 注:以上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在施工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施工设计为准。厂家并负责提供特殊地段异性复合槽及安装所需配件。7、检验和验收7.1现场测试—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全套技术图纸、说明书(包括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完整的说明书)及测试记录。—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现场测试计划和测试要求报告,经买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测试。—卖方负责电缆槽的现场测试,买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并作必要的配合。—卖方有义务定期向买方报告测试进展情况,包括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电缆槽测试结果良好,卖方可提交申请移交买方测试的书面报告。7.2移交测试—买方需作一个月长时间的移交测试,卖方应到现场配合。—移交测试的内容为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买方在作移交测试期间,卖方不得对电缆槽作任何修改,不得干扰买方的测试工作,在卖方不得不对电缆槽做一些修改时,只能在移交测试完成后进行。卖方修改完成后,由买方进行必要的重新测试,所需时间由买方确定,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7.3验收—测试合格后,卖方可向买方申请对电缆槽进行初验。—初验的具体内容在合同谈判中确定。—初验合格后,买方接管且开始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买方确认设备运行可靠,功能齐全,各项指标全部合格,方可作正式验收。—终验结束后,方可办理正式移交。8、质量保证8.1技术文件8.1.1图纸—电缆槽外形及其尺寸图。—电缆槽结构图。—有关的其它图纸。8.1.2说明书—电缆槽型号、规格、重量说明书。—电缆槽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有关的其它说明书。8.1.3测试资料—电缆槽出厂前,厂方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为满足买方工程设计、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的需用,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供全套详细的技术资料。8.2 技术培训卖方应对买方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维修、故障处理的正确使用。 8.2.1培训人数及培训期—培训方式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8.2.2培训内容8.2.2.1工厂培训内容:—电缆槽的原理及结构;—电缆槽的安装及维修;8.2.3技术支援及技术指导卖方应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8.2.3.1工程设计技术支持—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调整卖方提供的电缆槽数量及型号时,卖方应协助更改电缆槽数量及型号,并可对设计所采用的电缆槽提出建设性意见。—买方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卖方提出有关电缆槽的技术咨询,卖方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8.2.3.2安装技术指导卖方应提供电缆槽的安装技术,并提供有关的专用工具、仪器,还应负责安装技术的指导工作。8.2.3.3维护技术支援—卖方所提供的电缆槽在使用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卖方应免费提供买方所需的维修技术与其它支援。—双方应定期在商定的地点举行维护技术会议,必要时经双方商议亦可增加不定期技术交流。—在安装和运营期间,任何由电缆槽的设计、制造、安装的缺陷而引发的修改和更换,由卖方免费修改和更换。—如所供电缆槽今后利用新技术在性能或功能上有改进以及产品发生了革新,卖方应免费通知买方其改进的详细情况,并提供以优惠价格为基础的修改报价,以便买方选择。8.3 需要提供的设备—卖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设备数量表提供电缆槽,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详细的电缆槽清单。—卖方应提供维护用的专用仪器、工具。—计划交货日期及地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8.4 维修、保修及质保期—卖方应提供必要的维修专用的设备、工具、仪表,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具体数量、型号、厂家、产地及单价。—维修设备、工具、仪表应与电缆槽同时定货和制造,它们应根据本专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测试、包装、标志,并由卖方负责移至工地。—质保期为验交后10年,质保期过后,卖方应负责维修。8.5 附则8.5.1卖方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所在国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8.5.2卖方需要通过IS09001质量认证以及铁路局及站段的使用报告说明。8.5.3带“★”之条款,买方视为必备条件,如不能满足,则视其投标书为废标。8.6.4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9、出厂试验检测电缆槽出厂前,应进行测试。10、运输10.1包装 —电缆槽在包装时,应具有防火、防水、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施工现场。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10.2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碰撞,不得经受雨雪淋袭。11、附则11.1 卖方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所在国有关权威机构的质量检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证书。产品检验至少须包括以下检验项目:基本参数配置(至少应包括本技术规格书4.2—4.7条、5.1条要求)材料物理、力学及电性能(密度、吸水率、弯曲强度、冲击强度、热变形温度等。)材料阻燃性能;弯曲强度;绝缘电阻;拉伸强度;压缩强度;无缺口冲击韧性;低温;高温;交变湿热;盐雾。11.2 卖方应承诺无条件接受买方对产品到货后及运用中的质量抽样检验要求。质量抽样检验应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抽样检验内容至少应包括11.1条中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费用由卖方负责。在质量检验未完成或质量检验不合格时,买方不付任何货款。若质量检验不合格或在产品寿命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卖方须无条件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1.3 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到买方指定车站的首次运输,买方负责运送产品到施工处得“二次运输”、现场设备拆旧及拆旧设备运输。11.4 投标人应在招标时提供产品样品,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在招标现场对产品进行基本性能参数、结构和外观检查。11.5 技术建议书要求投标人须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条款进行逐项回答,说明是否能够照办。如不能照办,详细说明其原因。未按要求逐项回答,视为废标。11.6 报价书应包括的内容 对电缆槽数量表中所列各项目分别报价,并要求按各种型号等开列单价。11.7总则与技术规格书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11.8卖方应对本技术规格书之所有条款逐项回答.11.9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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