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78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办公室 |
建设单位: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 |
总投资(万元):9.78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4日 | |
投标地点: | |
招标联系人:徐姗姗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GCGK239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监理已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电专办字【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计划工期: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竣工。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建设规模: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 2.8最高投标限价:9.780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文物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无在建监理工程。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联系人:徐姗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转8018、177*****01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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