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城投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姜堰区】城投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姜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城投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城投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二、招标内容:按设计及建筑规范要求进行的材料检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检测试验服务
三、建设地点:三水大道西侧、老通扬运河南侧
四、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五、招标服务期:90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3、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备案登记手续(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泰州市区指:泰州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
八、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类或见证取样类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九、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7 日至2021年9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南京正一招标代理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近期需严格落实姜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https://mp.weixin.qq.com/s/YYLVg-kiwIYoiRhkt42oNw,文件内容附后),城投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各投标单位需在9月24日15:00前将标书送达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上海路 88号),也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点及接收人电话: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联系人: 钱晨 ,电话:151*****903,邮件接受截止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一致,过后概不接受。
十三、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十四、其他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成交人)须向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苏价服【2017】177号文件。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钱晨
联系电话:151*****903
2021年9月7 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计划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返)姜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姜。
二、及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信息,主动查看本人健康码状态,尤其是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等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或行程码异常(转为黄色或红色),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14+14”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并检测合格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人员,严格执行“14+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并检测合格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也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期间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48小时以上)。7月10日以来有南京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48小时以上)。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药店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应查验购买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帮他人购买的还应查验使用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应及时报告药店所在镇(街道)。
八、商场超市、影剧院、酒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保持间距”等防疫措施,对不执行上述要求的人员,可以禁止其进入。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或体温异常人员,应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立即向区疫情防控办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九、冷链、海鲜等食品经营单位,注意查验追溯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集中监管出仓证明、消毒证明等,不得销售无合格证的冷链食品。
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属地)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下属、家人、亲友,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泰州市姜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标签: 招标公告 工程检测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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