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h-g********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ah-g********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第1包 : 装修工程; 第2包 : 空调设备 。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 通过网上注册、盖章确认(注册及盖章确认联系电话:****-********)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标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12时止,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第1包 : 10000元 ,第2包 : 10000元 。请在2013年11月28日12时前转到下述银行账户(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缴纳后请在2013年11月28日12时前将“供应商投标通知函”(格式见附件)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送到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处签收,传真无效,过期无效。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9时。

6、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9日9时,在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9室进行开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当日8时至9时统一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项目联系人:周启安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230061

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

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账号:****************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 招标文件.doc 供应商投标通知函.doc

项目编号:AH-G********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8第六章图纸3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H-G********)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 通过网上注册、盖章确认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3、标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12时止,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各包均为10000元 。请在2013年11月28日12时前转到下述银行账户(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缴纳后请在2013年11月28日12时前将“供应商投标通知函”(格式见附件)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送到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处,传真无效,过期无效。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9时整。6、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9日9时,在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1室进行开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当日8时至9时统一递交投标文件至6楼601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项目联系人:周启安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30061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账号:****************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11月22日 附件:供应商投标通知函供应商投标通知函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已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查看贵中心组织的将于__月__日开标的编号为_____项目标书,决定参加第_______包的投标。我单位已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到你中心指定账户。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日期(11月28日)12时前,将本函及转账(电汇)受理凭证复印件送交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周启安处进行登记。投标单位: 联系电话/传真: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手机号码: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_____(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项目名称: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G********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采购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联系人:李晓帆朱代龙电话:****-********189*****877****-*******, 189*****1772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楼5楼项目联系人:周启安电话:****-********传真:****-********凡向我中心支付保证金出现户名、帐号差错及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其后果自负。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帐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完工。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是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第1包其他资质: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外省企业必须在安徽省有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业绩信用手册。5、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第2包资质:1、必须是空调生产厂家或空调专业经销商;2、经销商投标必须有原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并提供产品彩页。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踏勘现场采购人组织投第1、2包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整。踏勘现场将进行签到,未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无效。踏勘地点:芜湖市中江大道政务文化中心。联系人:朱代龙电话:****-*******189*****177踏勘现场时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有关图纸。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只有按时完成报名程序(投标确认函和投标保证金回执的递交)的投标人,才能就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和技术要求提出澄清要求。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送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传真无效),以便我们统一答复。采购中心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款的内容。3、澄清函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2013年12月2日17时前送交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4、逾期的澄清要求,概不受理。如果投标人在澄清截止时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5、无论投标人是否向政府采购中心提过询问,都请按时上网查看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我们的更正公告将在2013年12月3日17时前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请供应商按时查看,如无更正即维持招标文件的不变。网址是:www.ahzfcg.gov.cn。7分包本项目不分包。8偏离及备选方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存在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偏离。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9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一次性支付。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包均为1万元。对于投标保证金,我们作出如下规定,请投标人严格遵守: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到帐。2、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必须在银行转帐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4、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供应商务必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原件(或复印件)缺失、原件和复印件不一致,评审时涉及部分不得分;如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款的原件(或复印件)缺失或不一致,供应商投标文件将不通过初审。如提供虚假材料,集中采购部门将保留包括(但不止于此)扣除投标(履约)保证金、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列入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黑名单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处罚权利。审查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第1包:1、投标时自带原件(不需要制作在标书正本中,但标书中有相应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被限制投标证明(或企业信用手册);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2、必须制作在标书正本中的原件: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被限制投标的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待建)项目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第2包:空调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1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2、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3、不允许以投标专用章代替公章使用。4、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14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1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如将投标文件不装订而是散装在投标文件袋内,其投标人将无中标资格。2、开标一览表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开标一览表递交给公证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时不予接收)。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5、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密封完好,在骑缝处盖章。6、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日期。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1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9室。2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一经投标不予退回。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9日9时。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9会议室。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汇票、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工程质保期结束,由中标人提交“关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采购人签字盖章(写明: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后,和采购中心的收据一并交至项目经办人处。报告必须包含的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中标人名称(公章)、联系人、联系人手机、保证金金额(含大写)、缴纳时间、退回的账户(和中标人名称一致)。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集中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可能采用);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配套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了解拟投标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下:承包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及其相关人员已认真研究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周边环境。已充分综合考虑该工程项目所需时间,并通过多方调查、考虑工程所达标准,所有费用均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体现。3.2.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3.2.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3.2.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结算及支付。3.2..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3.2.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3.2.9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9)01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不得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下限的90%。3.2.10不可竞争费用包括:(1)规费(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工程名称1养老保险费人工费20.00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2失业保险费人工费2.00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3医疗保险费人工费8.00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4工伤保险费工程造价0.15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5住房公积金人工费5.00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造价0.1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7工程排污费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8环境保护人工费+机械费0.7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9文明施工人工费+机械费4.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8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10安全施工人工费+机械费4.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5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11临时设施人工费+机械费7.1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4.6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备注:控制性预算价、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其中(8-11)项可以按不低于90%计入。(2)人工费:执行省造价[2013]155号文件,不低于68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37元仅计取税金。(3)税金3.5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 措施项目清单费 其他项目清单费(其中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规费);(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用包括:(1)材料费、机械费用;(2)管理费;(3)利润;(4)施工技术措施费;(5)施工组织措施费(除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外)。3.2.11材料价格:投标人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合同谈判时若发现投标人采用不均衡报价,出现分部分项材料报价低于开标日期前一个月的工程所在地市场信息价的20%以上,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整至合理价格,并维持中标总价不变。材料报价高于开标日期前一个月的工程所在地市场信息价的15%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整至合理价格,合同总价相应减少。若中标人不接受其调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暂定价部分变更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整。若中标人不接受其调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除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还包括全部外装饰材料、构件、配件、技术措施等检验、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3.2.12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3.2.13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误差修正: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误差书面报告并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误差报告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在±3%(含±3%)以内,不予调整,超过±3%以外的部分,按实调整(如超过±4%,则调整±1%),并签订补充性文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工程量清单误差报告的,则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认无误差,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情况除外)。3.2.14本工程主材均应采用优质品牌,并在报价清单中明确投标的。3.2.15甲供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主材并送至工地,中标人负责保管安装。总包管理服务费按合同价款的1.0%计取,由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中标人收取,列入本次报价中。3.2.16、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表上签到。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进行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如无质疑等不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情况发生,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改变采购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1)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澄清函格式澄清函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项目”(项目编号AH-G********)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需贵单位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2. ......      我单位将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更正公告,我单位亦理解未更正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继续执行。 投标人: (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注:该函必须是原件送交至项目经办人,传真件无效。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1、招标人控制价:第1包:145万元;第2包:60万元。2、投标文件及报价审核:1)对投标供应商商务标中的工程量清单主材价格及相关费用进行审核。2)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原件和招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审核。3)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编制的投标报价、提供必要的材料的投标文件无效,报价不带入标准值的计算。3、将通过以上审核的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准值。将投标人的报价与标准值进行比较,报价等于标准值或报价在标准值以下最接近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单位。如进入复审的公司为3家,去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后,中间价公司为拟中标单位。当报价相同并均通过符合性审查时,由招标人在评审会上抽签确定。如通过审核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含三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改为其他采购方式或重新招标。4、经评审标准值以下的次低投标报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他以此类推。按顺序依次评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5、如果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则本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二、技术标评审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对出现认定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如技术标评审不通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技术标评审如下内容:(一)施工组织措施:1、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厂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JGJ59-99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1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通过”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应说明理由。(二)项目班子配备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预审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2、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历,技术职称为中级及以上。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3.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专业配套、证件齐全;3.2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业绩:参与管理的五大员的技术职称及类似工程经历与投标工程相适合。(三)工期保证措施 工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保证措施,不满足要求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四)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五)投标承诺 1、投标人必须同时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每天在现场。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5日内完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人员、机械设备同时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三、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不予通过。对否定的商务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商务标评标记录上;对出现认定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如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商务标评审如下内容:(1)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章”和签字。(2)投标人任意增删工程量清单、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3)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4)擅自降低业主在提供的清单中明确不可优惠的费用。(5)无投标承诺函的。(6)商务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合格的。(7)商务标有违反招标文件和现行有关规定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编号:AH-G********/任务号:ZWSC********甲方(买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乙方(卖方):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 ****-********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货物、服务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本合同所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书“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本项目中标公告;(3)卖方提交的投标书及书面承诺函;(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3、 合同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4、付款条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条中的规定为准)采购项目完成后,由买方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信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买方按申报的资金支付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项目完成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XXX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由买方进行验收。6、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日期:二、合同特殊条款 三、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 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 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 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 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 监理人员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 监理人的指示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 商定或确定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 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 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 不利物质条件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 施工控制网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 工期6.1 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 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 工程质量7.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3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 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 试验和检验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8.2 现场材料试验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9. 变更9.1 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2 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3 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9.4 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9.5 计日工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0. 计量与支付10.1 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2 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0.3 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4 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5 竣工结算10.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6 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 竣工验收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11.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2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3 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1.4 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5 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 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2 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3. 保险13.1 保险范围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 13.2 未办理保险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14. 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14.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 违约15.1 承包人违约15.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15.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 发包人违约15.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6. 索赔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16.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0.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6.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7. 争议的解决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 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3 争议评审17.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第五章工程概况及工程量清单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金融服务区A3楼7层,为框架结构,面积约2500平方米。现对其进行装修,工程包括顶面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办公家具及其他。工期:100天。投标单位须实地勘察,做好图纸审阅及答疑工作。投标单位与建设单位须签订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安全施工责任书。2、第1包工程量清单序号施工项目内容施工部位项目特征单位数量一地面工程1 防静电复合地板监测室、网络机房、屏蔽室、实验室、配电房赛欧FS900(FS700201.25.00\FS800218.50)㎡335.162 地面抬高400毫米大会议室主席台板材㎡403 复合地板预留房间、调度中心、活动室、档案文印、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暂定价为120元的复合地板㎡14504 地砖过道、电梯厅、公用前室、新风机房、卫生间、开水房规格:60*60。暂定价为:100元/平方米㎡480.6二墙面工程1 隔墙淋浴房红砖、黄沙、水泥㎡182 隔墙 轻钢龙骨石膏板㎡1156.053 墙砖电梯厅规格:400*800倒角。暂定价:150元/平方米㎡1224 墙砖卫生间、开水房400*800倒角㎡237.66 踢脚线m9657 踢脚线m2428 乳胶漆不贴砖的墙面 4350三顶面工程1 乳胶漆电梯厅、会议室㎡4202 矿棉板监测室、网络机房、屏蔽室、实验室、配电房、预留房间、调度中心、活动室、档案文印、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硅钙板、轻钢龙骨㎡20793 铝扣板卫生间 、淋浴房㎡38.344 工艺吊顶电梯厅、会议室木板、铝塑板、灯光片等㎡344.4四其它2 开水炉开水间自动进水、加热、保温台13 电动玻璃门电梯厅㎡124 门禁电梯厅凭卡或指纹开门,自动考勤,能手动控制套25 子母门公用前室、弱电房标准尺寸套36 单门技术用房等标准尺寸套227 双开门办公室、会议室标准尺寸套98 防盗门财务室套19 卫生间隔断 ㎡3510 小便池隔断卫生间 、淋浴间块111 小便池  个412 蹲便器 个613 蹲便器水箱 个614 台盆 套315 台盆龙头 套316 三联龙头 花洒 套217 台盆柜 米黄大理石m3.3五水、电类   1 PZ-30开关箱 台12 PPR冷然水管6分管m2003 PVC排水管 项14 电线4平方卷855 电线2.5平方卷1206 线管300*100m207 桥架弱电房到设备房m188 加固梁浇筑200*300m189 格栅灯 只15510 吸顶灯 只711 浴霸 洗浴间只212 电热水器 洗浴间动态加热80升热水器只213 射灯 只4814 筒灯 只21215 灯管 m10016 插座 只11417 地插 只5518 开关 只5019 网插 只8020 网线 卷8021 电子显示屏过道5米(含控制系统)项122 音响系统会议室4个音箱、10个话筒、功放、调音台、啸叫压制等套123 监控系统过道12个红外探头,720线以上2T监控专用硬盘、16路录像机套124窗帘中档布艺窗帘 平米230六消防1 应急照明过道只202 消防喷淋头改造只1803 消防栓移位项14新风管道改造及风口项1七家具1普通办工桌0.7*1.4三聚氰胺板张82椅子实木框架 网布把83普通文件柜0.8*2.2三聚氰胺板只2443 2沙发实木框架 进口PU套25老板桌1.0*2.58实木颗粒板贴木皮张26老板椅真皮转椅把27组合文件柜5.6*2.2三聚氰胺板套18小会议桌2.7*5实木颗粒板贴木皮张19条形会议桌三聚氰胺板m6910会议用椅实木框架 网布把150第3包:空调系统具体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四面出风室内机3.6KW1.00 台国内知名品牌(含合资)2四面出风室内机5.6KW1.00 台3四面出风室内机7.1KW18.00 台4四面出风室内机8.0KW13.00 台5四面出风室内机9.0KW3.00 台6四面出风室内机10.0KW4.00 台7四面出风室内机14.0KW2.00 台8风管式内机8.0KW2.00 台9多联机室外机78.5KW1.00 台10多联机室外机85.0KW2.00 台11多联机室外机90.0KW1.00 台12铜 管6.49.80 米139.5438.00 米1412.763.00 米1515.9367.00 米1619.1125.00 米1722.2282.00 米1828.658.00 米1934.953.00 米2038.1216.00 米21水管DN32382.00 米国标22DN40187.00 米国标23DN50154.00 米国标24橡塑保温型号和数量对应铜管和水管25屏蔽线3*0.75800.00 米国标26冷媒R410A80.00 kg 27吊丝及辅材 1.00 项国标28外机吊装 1.00 项 29其他 1.00 项 第六章 图纸图纸由采购人提供,联系人及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装修及空调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四、联合体协议书五、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格式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 壹 份,副本一式份。1、投标报价汇总表2、施工组织措施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资格证明文件5、附件(1)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2)最近两年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3)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6、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现金)。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元。(2)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内受其约束。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此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真: 电报挂号: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所投的包或组名称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字日后完工(或交货)注:1、本表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封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公证人员。2、请投标人详细填写如下内容,以便还投标保证金:3、本表将在开标会时唱标,本表报价是投标人最终商务报价。户名: 开户行: 账号:联系人及手机: (投标人签章)年月 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编号: )“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AH-G********)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背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特殊说明:上述身份证复印必须清晰,如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不清晰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上述身份证复印件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按制式规格贴,副本中不需要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处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此处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下注仅供投标用)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办公电话: 。特殊说明:上述身份证复印必须清晰,如代理人(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不清晰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上述身份证复印件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按制式规格贴,副本中不需要贴)。四、联合体协议书(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使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安徽省经信委芜湖无线电管理处技术用房装修及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五、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2......附表二: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2......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2......(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姓名年 龄学历职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2......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十、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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