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特许经营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6)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财务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特许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06.0万元 最高限价:570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申请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条件(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②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③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申请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非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业务没有处于被法庭或法官管制的状态,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对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二)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凡参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所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完成注册并成为有效申请人。直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截止后,尚未完成注册或未被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被视为不符合实质性资格要求,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到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财务室 方式:资格预审报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二)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投标。本项目有3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7号 联系方式:185*****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185*****536 十一、附件下载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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