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
2.2建设规模:无机房客梯4台,无机房货梯1台。招标范围为永福邻里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本项目不分标段。
2.3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满足总包进度要求,其中:设备供应时间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90天内进场;设备安装时间为进场后45天内安装完成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
3.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亿元人民币或大于等于3000万美元;
3.4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且要求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万元人民币(对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同前);
3.5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在嘉兴市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3.6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5年及以上的生产经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7 日至2021年
9 月17日 09 时 30 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9月 17 日09时 00分至 09时30分,地点为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许村镇政府内文教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登记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镇(街道)市场不良行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邮 编:314500
联 系 人:俞先生联系人:查女士
电 话:137*****599电话:****-********
传 真:传真:****-********
附件: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注册资金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亿元人民币或大于等于3000万美元; 2.如是经销商投标的,则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万元人民币(对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同前)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 | 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联合体协议书 | 如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协议书(正本中须为原件) 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 | 经销商唯一授权书 | 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在嘉兴市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提供复印件) |
6 | 投标产品生产 经历 | 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5年及以上的生产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
7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所有证明资料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的,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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