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乐县(二塘镇茶林村委坝井村)村级垃圾处理设备 招标公告
2021年平乐县(二塘镇茶林村委坝井村)村级垃圾处理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平乐县(二塘镇茶林村委坝井村)村级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300014-GXJH
项目名称:2021年平乐县(二塘镇茶林村委坝井村)村级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编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动高压冲洗车 | 2 | 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电动1.4立方三轮车 | 6 | 辆 | |
3 | 电动侧挂2立方三轮车 | 7 | 辆 | |
4 | 电动保洁车 | 4 | 辆 | |
5 | 240L塑料桶 | 110 | 个 | |
6 | 240L铁桶 | 4 | 个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
联系方式:郑丽颖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黄工 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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