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及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嵩明县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及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嵩明县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及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明县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及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服务项目依据昆河(湖)长办通〔2021〕34号文和嵩明县1号河长令关于印发《2021年嵩明县全面深化河(库)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重点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33号)、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昆河(湖)长办通﹝2021﹞34号文,结合河流实际现状编制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进行评价,结合河湖健康评价及嵩明县实际,査找问题,剖析“病因”,研究对策,编制“一河(湖库)一 策”方案。
2.2 招标范围:
果马河、普沙河、弥良河、对龙河、老贾河、杨林河、肠子河、匡朗河、上游水库、八家村水库的河湖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编制(2021—2023年)。
序号工作内容详细描述备注
1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果马河、普沙河、弥良河、对龙河、老贾河、杨林河、肠子河、匡朗河、上游水库、八家村水库1、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断面数据(数据由业主协调提供),不足部分由中标的编制单位补充监测;
2编制河湖一河一策根据健康评价内容,完成一河一策报告
2.3 总投资:120万元
招标规模:*******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嵩明县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工程总投资:*******.00元;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注:编制过程中所需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收集或付费收集,招标人仅提供介绍信或证明。
2.8.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8.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嵩明县;
2.8.4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报告初稿,90天完成报告并通过评审;
2.8.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6质量要求:
(1)健康评价符合《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中评价指标体系、河湖库渠健康监测的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
(2)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符合《昆明市“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年)编制大纲》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相关规划、技术标准等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通过相关领域专家的评审,并通过市级部门备案;
2.8.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文件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1)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承担完成过一件河长制管理工作相关业绩(一河一策编制,河流水库污染源调查,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美丽河湖创建创建等与河长制管理工作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
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近三年(2018年-2020年)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前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6)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测绘专业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前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7 16:42至2021-09-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2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⑤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嵩明县水务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嵩明县嵩阳镇兴云路35号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娜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643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5*****55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签: 编制 方案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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