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0006200000082606]-公示公告
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0006200000082606]-公示公告
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
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琼州海峡是我国南海最主要的航道之一,从我国东南沿海、太平洋北部前往我国广西、海南西部、越南海防等地的船舶基本都需要通过琼州海峡。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近些年每年通过海峡的外籍船舶约为8000艘,其中大多数都是万吨以上的巨轮,配备的船锚重量大于1.5吨,抛锚时能够直接穿透海缆设计的保护设施。海南联网系统海底电缆预估维修费用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海底电缆损坏属于特大型事故,因此必须从源头做好海缆保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唯一合法外轮申报单位,通过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局可以向所有过峡外籍非军用船舶开展预防性护缆普法宣传,对外籍船舶开展告知提前告知义务,从源头上阻止外籍船舶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具体标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需求单位 | 标的物描述 |
1 | 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 | 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 | 1、审核海口分局提供的海底电缆护缆普法信息内容,从邮件大小、信息保密等专业角度提供审核修改意见。 2、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申请外籍非军用船舶过峡的申请方(船长、船公司或代理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海南联网系统海底电缆护缆普法信息,并明确要求对方收到邮件后回复。 3、第二季度的首月,整理并提供上一季度申请过峡的外籍船舶列表(包括但不限于英文船名、出发港、目的港、过峡时间),并明确标明每一艘船舶是否已经完成宣传、相关依据的邮件名称或编号,提交海口分局。为便于海口分局检查、筛选,外籍船舶列表建议采用Excel表格。 4、过峡船舶在经过海缆路由区时对海缆造成了破坏或有可能对海缆造成破坏,积极配合海口分局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向海口分局提供船舶联系方式等所需信息。 |
2.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1 | 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 1 | 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 | 1年 | / | 否 |
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资金来源:其他
二、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1)本项目为服务单项采购,不属于《超高压输电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第六条公司系统范围内的各类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可采用非招标方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外国籍非军用船舶如需通过琼州海峡,在进入管理区四十八小时以前或在开出港启航以前,将船舶信息详细电报琼州海峡管理处,请求过峡。请求过峡和批准过峡等的往来函电,均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海口分公司代转。根据该条款,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海口分公司即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唯一代理琼州海峡外籍非军用船舶过峡业务的单位。符合《超高压输电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2020)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该项目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服务单位。
2.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外国籍非军用船舶如需通过琼州海峡,在进入管理区四十八小时以前或在开出港启航以前,将船舶信息详细电报琼州海峡管理处,请求过峡。请求过峡和批准过峡等的往来函电,均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海口分公司代转。根据该条款,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海口分公司即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唯一代理琼州海峡外籍非军用船舶过峡业务的单位。 | 海口分局2021年外籍船舶专项宣传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注: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级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法授权证明。 |
2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或接管。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超高压输电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
四、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1年09月07日 -- 2021年09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09月13日17时00分00秒前,通过传真(须盖单位公章)方式或当面递交,递交后务必通过电话(********00-2-0)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收到的均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如未收到异议,则按邀请函指引进行下一步流程。
联系人:董工
代理机构传真:***-********
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新天河宾馆A座直梯上二楼)
五、业务咨询方式
1、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董工电话:********00转2转0
2、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0-2-0;
3、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3;
4、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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