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
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
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已由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以张农函【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桑植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 2.2 项目编号:HNCT2021-093 。 2.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大公山镇八大公山村、朝南坪村、笔架村、斗篷山村、徐家桥村、云鹤村;陈家河镇厂湾村、大吾坝村、旧街村、两河口村、梳子溪村、下洞街村;芙蓉桥白族乡马安会村;官地坪镇天眼池村、长潭坪村;洪家关白族乡洪家关村、花园村、回龙村、龙凤塔村、龙头村、南岔村、穴虎洞村、海龙村、银杏塔村;澧源镇高家坪社区、老观潭社区、西界村、蔡家峪村;瑞塔铺镇芦溪村、青龙溪村、瑞市居委会、小溪村;上河溪乡东风坪村、黄金塔村、狮子山村、云雾山村;五道水镇五道水居委会、茶叶村;竹叶坪乡南湖村、浸峪村;走马坪白族乡天合村、向家坪村、滚水峪村、安家峪村、叶家桥村;龙潭坪镇苦竹坪村、古落界村;利福塔镇苦竹河村;人潮溪镇石门垭村,共 49 个村。 2.4 建设规模: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О二一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3.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项目区涉及14个乡镇共49个行政村(社区)。 2.5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6计划工期:各标段均100天(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T 876.1-2014)。 2.8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招标范围: 本项目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二项目区)(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布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分二个项目区实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备注:本公司代理该项目的第二项目区(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为了确保本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只能针对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等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第一项目区、第二项目区)十个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2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须是本企业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3.3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4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0年8月-2021年8月)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根据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桑植县农业农村局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 3.6投标人没有被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列入投标失信黑名单(惩戒期内),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n.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第八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第九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第十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08日至2021年9 月15日18 时00 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19@qq.com">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系开标时间为2021年9 月29 日09 时00分,开标地点为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签署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1年09 月29 日09 时00 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九)。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11.2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以下称“通知”)的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实行电子考勤,正常施工日须每72小时刷脸考勤一次,具体规则和考核办法按《规定》实施。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1.3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在公示期间或已中标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你单位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你单位的违约行为上报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纪律纳入相关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招 标 人: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1*****2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桑办)桑植县澧源镇设计院内四楼 联 系 人:向先生曾先生 电 话:****-******* 邮 箱:*******@qq.com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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