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
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PZCGK-*******
2.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18360.61元(大写:捌拾壹万捌仟叁佰陆拾元陆角壹分),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598250.08元,装修金额为220110.53分。
说明:除设备采购外的装修部分工程量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核为准。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5.售后服务:硬件故障:2个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现场处理;软件故障:1个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远程解决。
6.交货期(含安装调试):采购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7.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平县新平大道23号)。
8.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9.联合体:不接受。
10.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采购标的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装修改造及设备采购(检察听证同录主机、特写摄像机、听证业务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0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份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缴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0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4.新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财务情况报告书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数一楼玉溪市政务中心法人大厅30号窗口。
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
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880
QQ服务:********78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09点00分
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8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09点00分
地点: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四楼开标2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行(原玉溪市商业银行)
户 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多媒体会议室改造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账号:****************000090 (标段下对应的虚拟子账号,重新招标项目虚拟子账号会发生变更)
投标保证金额:8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
2.保证金缴纳方式:非现金形式缴纳(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3.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3.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3.1.1投标人按本公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3.1.2投标人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3.1.3保证金绑定: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前进行绑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3.1.4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七、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公告发布媒介信息内容、时间若不一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3号
联系人:赵字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四楼
联系人:普学林
联系方式:****-*******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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