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惠安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7日17: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8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文博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小姐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张:****-********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1).docx

项目概况

“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HZC2166

项目名称:“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会展服务

1场

900000

18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方式: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需附件下载。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的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就“惠安公共艺术节”策划和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XHZC2166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会展服务

1场

900000

18000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需附件下载。

四、投标人条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投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投标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九、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

十、投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序号

职务分工

联系人

职责范围

联系电话

1

项目经办

小张

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2

总台

上官

负责受理报名、招标文件出售(邮寄),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

公司传真:****-********

项目联系邮箱:zxh266@163.com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

十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498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文博路

联系方式:林小姐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联系方式: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

标签: 竞争性磋商 运营服务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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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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