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博物馆及周边附属配套监理招标公告
合肥市博物馆及周边附属配套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博物馆及周边附属配套项目监理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博物馆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8-17 14:48:34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及周边附属配套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1BFYBZ0178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及周边附属配套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YBZ0178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6页:2. 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2 分,满分2分。省内由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屈指可数,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由此建议取消此项打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P46页:自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国家级,每个得2分;省级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注:(1)本项满分3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一次;省内获得公共建筑项目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监理企业极少,其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方法倾向性非常明显,是否可以将国家级奖项降低为省级奖项,从而使招标具有可竞争性,这样的招标文件已明显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条件。建议降低调整为: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注:(1)本项满分3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一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P51页: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中任意一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总监工程师具有人防监理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是否认可,同等条件打分?
答:人防监理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P49页:1.总监理工程师奖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国家级的,每个得2分。因本项目实行信用等级(3A、2A)评分,又增加了企业综合资质加分,总监业绩又很高,符合的单位很少,缺乏竞争性,建议调整为: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省级的,每个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招标文件P52页:3.拟配备的设计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设定的人员具备证书,只有工程设计院、发改委部门审批的咨询院所如省工程咨询院等单位,才具有资格满足得分条件。国家注册监理师,注册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均具有丰富的技术经济、设计咨询等管理经验,均能胜任该项服务工作。由此是否可以考虑上述人员要求同等条件打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达60周岁(男性),但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保,也即符合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予以认可的注册情况“1”的。请问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该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退休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总监的社保要求?
附:建办市函〔2019〕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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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项目拟任总监不允许外聘、返聘,社保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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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是否认可并满足要求?
答: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人:陈奎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1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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