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水质净化工程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水质净化工程,已由玉发改审批〔2021〕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玉门源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玉门源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振兴路西侧,现状玉门市东镇污水处理厂以西、铁路以南。
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近期规模5000吨/天,远期10000吨/天,主要建设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斜板沉淀池及1http://www.ggzyjypt.com.cn/jyxxgk/008001/********1/********/bedecdc7-eb51-4be6-9db4-99b346271eca.html提升泵站、水解酸化、AO生化池、深度处理、臭氧催化氧化、风机房、污泥脱水、生物除臭、综合楼及总图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
计划总工期:408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2)建安部分:包括土建施工(本项目全部土建、临时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配套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
(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4)其他工作: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初设和概算审批、施工备案报建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
②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报建、送审工作;?
③配合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和试运行。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4.承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2021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含分支机构缴纳)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或提供企业职工参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也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1年9月7日18时00分至2021年9月12日18时00分,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由各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9月29日11时00分
2.地点:本次招投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玉门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men.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系统分配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
1.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须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工程保函即可。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十、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发现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在视频开标时必须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门源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玉门市东镇管委会办公楼312室
联系人:梁燕
电话:187*****672
交易中心: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监督部门:玉门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联系电话:****-*******转A005窗口/****-*******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312室
联系人:杨瑞刚
电话:189*****005
2021年9月7日
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委托代理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级别 | 证书编号 | |||||||||
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级别 | 核查登记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职称 | 证书编号 | |||||||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组成表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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