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院教室照明检测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质检院教室照明检测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质检院教室照明检测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作者:质检院 來源:

【字体:打印关闭页面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教室照明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NZJ/CG********1),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01

质检院教室照明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一套(3台)

2、采购项目需求

光谱彩色照度计、钳形功率表、眩光测量系统共3台设备。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1

光谱彩色照度计

光谱范围:380~780nm

感光面:8mm+3.5mm

波长准确度:0.5nm

照度准确度:3%读数+1个字

存储容量:6G SD卡(内置)

色坐标准确度:0.001 (相对于稳定度优于0.0001的标准光源和NIM溯源值)

杂散光:0.3%

照度范围:0.1 lux~ 100klux

色温范围:1000 K~100000 K

2

钳形功率计

电压测量范围:80.0V~600.0V,单量程基本精度45~66Hz,±0.7%rdg.±3dgt(频率特性:45~1kHz,真有效值整流)

电流测量范围:0.060A~600.0A,3档量程基本精度45~66Hz,±1.3%rdg.±3dgt(频率特性:45~1kHz,真有效值整流)

单相功率测量范围: 0.005kW~360.0kW,基本精度:±2.0%rdg.±7dgt(50/60 Hz功率因数=1)

平衡三相3线:0.020kW~623.5kW,基本精度:±3.0%rdg.+10dgt (50/60 Hz功率因数=1)

平衡三相4线:0.040kW~1080kW,基本精度:±2.0%rdg.+3dgt (50/60 Hz功率因数=1)

3

眩光测量系统

主机:EOS 6D2

*分辨率:6240×4160,亮度分辨率3120×2080

探测器大小:35.8×23.9mm

单像素尺寸:11.5um×11.5um

探测器动态范围:14bit

系统动态范围:106:1(多重曝光)

亮度范围:0.5~106cd/m2

亮度准确度:±3%(标准A光源)

*镜头:EF 8-15mm变焦鱼眼镜头,多焦段可用,无需切换镜头

视场角:最大180°

测量单位:cd/m2,nit,lux

曝光时间:0.25ms~32s(手动),0.25ms~16s(自动)

智能曝光:支持

数据存储:SD卡

电池:可充电锂电池,无需额外供电

容量:1800mAh

质保期:一年

软件功能:

*1、曝光时间为软件根据场景亮度分布智能设定,无需使用者设置

2、一键式操作,软件智能完成最多六组不同曝光时间图像采集和亮度数据HDR合成

*3、根据Guth位置指数表指示UGR有效区域,扣除所有无效区域

*4、内置鱼眼镜头图像修正,且可输出修正后图像

5、软件自带多光圈智能切换功能,以测量更高亮度光源

6、实时预览窗口有UGR有效评估区域

7、包含UGR、DGI分析模块,此外,还可输出灯具位置指数、位置坐标(H,T,R)、立体角ω、直接照度、间接照度等

*8、具有CIE最新UGR标准所要求的模糊功能

9、具有频闪优化功能,减少市电波动对测量的影响

10、UGR具有背景亮度和灯具加权模式

11、现场输出PDF格式测量报告

配件:亮度计量报告(溯源到国家计量院),Manfrotto 铝合金便携三脚架,Manfrotto 三维齿轮云台,超硬仪器箱等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8.5万元。供应商对每个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8日8:00时起至2021年09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无)

参与询价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满足本文件条款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报价及报价明细;6、投标产品采购项目需求相应表;7、投标产品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证明文件;8、售后服务承诺书。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召开询价会议,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公章正式文件的完整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lnszly_sy@126.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寄送至采购人(寄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收件人:谢贺苗;联系电话:***-********)。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09:00时。

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满足采购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根据报价、产品技术水平和售后服务情况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合格供应商确定为拟中标供应商,并在合格供应商正式响应文件寄达核实文件一致性后公布最终询价结果。如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响应文件或提交的正式文件与电子版不一致,则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由采购人重新选取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进行询价采购。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09月08日8:00时起至2021年09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项目联系人:秦猛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教室照明 质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