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5、6号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5、6号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5、6号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5、6号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起至 2021年9月11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9:3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电 话:***-********; 173*****981 邮 箱:********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联 行 号:********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物资需求明细表01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 包件号: SH-01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每月20日结算,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90天支付不超过该批物资结算款的75%,第180天支付不超过该批物资结算款的95%。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合同封闭后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资需求明细表02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 包件号: SH-02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每月20日结算,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90天支付不超过该批物资结算款的75%,第180天支付不超过该批物资结算款的95%。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合同封闭后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1、技术要求 1.1 预拌商品混凝土卖方,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预拌混凝土质量应达到现行规范、规程和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有关规定,并满足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应满足本地区、行业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本地区质监机构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要求。商品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技术标准,满足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相关要求,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抗冻性能等各项参数应符合设计、规范及施工条件要求。 1.3预拌混凝土拌合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采用本项目建设方对部分原材料生产厂家公布了合格供方名录的,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生产厂家与品牌。 1.4 应按买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项目的检查监督。 1.5 商品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卖方试验人员应对混凝土作坍落度试验,如发现坍落度不满足要求、或者出现离析、分层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不予接收。 1.6卖方应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运输能力,必须保证本工程混凝土的供应,混凝土约定到场时间不得延误,非特殊原因延误超过1个小时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该承担相应的窝工费用。 1.7必须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因厂家原因造成浇筑间隔时间过长使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厂家负责。不得针对小方量混凝土供应而拒绝或者延迟混凝土供应。混凝土的试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由买方同卖方共同取样,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其试验结果作为卖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相关约定,发生环保与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 2、技术资料 2.1卖方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碱含量报告、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等等相关技术资料。 2.2卖方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3天内向买方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首次报告、混凝土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若卖方不按期提供买方有权延迟支付结算款。 3、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3.1本工程中钻孔桩、底板等无定型模具的工程部位所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采用小票结算,随机过磅抽验,按卖方运到施工现场的实际车次混凝土重量计算商品混凝土总使用方量,买方随时抽检每车方量,每月抽检不少于6次,当抽检方量小于卖方送货单方量时按抽检方量确认数量,且该批次没抽检的数量按甲方抽检最低数量计算,当校磅误差(B)=(过磅重量-理论重量)/理论重量≥-1.5%时,该批次结算数量=送货单数量;当校磅误差(B)=(过磅重量-理论重量)/理论重量<-1.5%,该批次结算数量=过磅数量。 3.2混凝土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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