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公示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数量: 318
预算金额(元): 350000
单位: 批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抽检酒类,检验项目: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白酒不做甜蜜素),抽检60批次。2.抽检糕点(月饼),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抽检批次20批次。3.抽检腐竹,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抽检批次10批次。4.抽检奶茶,检验项目:日落黄、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苋菜红、亮蓝、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抽检批次94批次。5.抽检水产品,检验项目: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氯霉素,抽检批次78批次。6.抽检花生油,检验项目: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抽检批次30批次。7.抽检自消餐具,检验项目: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抽检批次26批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此项目。理由如下:
一、需要快速获得食品检验检测结果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备受社会关注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多种措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和保障。各级政府按照党和国家要求,认真抓好措施落实,切实担负起食品监管工作总责任。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检验检测报告作为产品质量检验的最终产物,其结论具有法律效应,为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着重要的有效支撑。快速获得检验结果有利于执法的及时性,尤其对于不合格报告的产品,可有效防止对象转移证据。
为全面履行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需要承检单位在3小时内抵达相关场所完成采购人安排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冷链食品抽检、应急性抽检任务和其他临时性任务。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食品突发事件,开展食品检测时,需要承检机构能在专家现场给出初步诊断引发事件原因及检测能力范围后,48小时内能给出初检结果。
同时,有些食品检验项目必须在特定环境实验室内才可以检验,不能用便携式设备操作。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编委会《关于印发全区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综[2017]15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行政部门可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购买服务。
三、近年来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均由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该所保存有近年来食品抽检及数据处理、分析报告,有助于提高食品监督抽检的靶向命中率。
四、此项目包含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检测等,项目要求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能马上进行抽样检验,均要求检测时限短且样品不宜长途运输,只能由本市承检机构才能满足此项工作快速及时检测条件需求,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恰好满足此需求。
五、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具备广西先进的食品检测设备及数据处理、分析能力,能保证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及时性,能为食品安全、应急检验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的检验。选择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具有价格更优、时效有保证的优势。平均检验费低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划拨给梧州市进行食品检验1300元/批次的标准。历年来,由该所承担抽检任务,未出现抽样、样品接收、检险超时限情况。
六、我市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的检验机构有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两家,但据我局了解,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下发后,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根据要求全力积极准备全部食品检验项目扩项工作,可完成2021年食品抽检项目检验工作。
七、据了解,梧州市局、各县区局食品监督抽检均委托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监督抽样检验。
综上所述,为确保抽检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提高样品的靶向命中率,我局拟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指定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承检机构,以保证苍梧县食品质量监督检抽验工作顺利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广西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08日2021年09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吴冬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办公楼6-7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苍梧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莫丹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论证 专家 食品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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