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
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
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需求征求意见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8日
根据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采购程序,本代理机构受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二、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
三、拟采购服务内容: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
C0806(广告服务) | 沪昆高速(邵阳段)崀山景区户外广告项目 | 1、为崀山景区进行形象广告传播与推广,通过生动、直观的广告宣传,向目标人群传递崀山景区“百里脐橙连崀山”形象。 2、本次投放崀山景区品牌形象宣传广告发布范围: ①G60沪昆线邵阳段K1248邵阳南互通两面立柱、邵阳南互通三面立柱 ②G60沪昆线邵阳段邵阳南收费站出口LED电子大屏 ③G60沪昆线邵阳段K1256+500梽木山互通两面立柱 | ①广告制作服务; ②广告发布服务(含广告位租赁); ③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服务(包括广告创意和广告设计的无形资产)。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高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大厦1506室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1年 月 日 | |||
论证地点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中山路109号三楼(湘水大桥旁华信建设三楼)] | |||
论证意见 | 1、为加大崀山品牌和崀山城市形象宣传,需要在沪昆高速(邵阳段)进行广告宣传。 2、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此次宣传广告发布范围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湖南高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沪昆高速公路(邵阳段)广告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上述情形已构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件。 经专家评委论证,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成 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肖新征 | 新宁广播电视台 | 工程师 | ||
马伯安 | 新宁县委网信办 | 工程师 | ||
尹大贵 | 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六、本公告期限: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督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崀山北大门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1*****097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芳连
电 话: ****-*******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中山路109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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