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2014年上半年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物资框架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物资框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tzwz(zb)********-01 电力电缆附件
tzwz(zb)********-02 三相干式变压器
tzwz(zb)********-03 三相油浸变压器
tzwz(zb)********-04 电缆保护管
tzwz(zb)********-05 低压电力电缆
tzwz(zb)********-06 高压电力电缆
tzwz(zb)********-07 架空绝缘导线
tzwz(zb)********-08 钢芯铝绞线
tzwz(zb)********-09 控制电缆
tzwz(zb)********-10 塑铜铝线(布电线)
tzwz(zb)********-11 水泥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3年 11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包发售,每包价格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2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2)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标书费支付账号: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账 号:****************02
汇款摘要:tzwz(zb)********(标xx)(包xx) 标书费
(5)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账 号:****************02
汇款摘要:tzwz(zb)********(标xx)(包xx) 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8:30-13:0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2日下午13:00,地点为台州市电力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13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
邮编:325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传真:****-********
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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