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一个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采购、厂验、供货、运输、仓储、管槽预埋、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并负责系统及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测试、设备联调、全线系统联合调试、消防检测、各项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初期运营、开通服务、培训,配合通风系统和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各系统之间的全线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并承担工程消防系统的总协调管理的责任。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907.5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安装

招标代理单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907.51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提供一个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采购、厂验、供货、运输、仓储、管槽预埋、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并负责系统及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测试、设备联调、全线系统联合调试、消防检测、各项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初期运营、开通服务、培训,配合通风系统和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各系统之间的全线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并承担工程消防系统的总协调管理的责任。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03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8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史广岩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8日 08时30分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0702-2140CITC2509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9】125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工程概况:长春轻轨4号线既有工程即长春轻轨三期工程,是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的一段,共设车站16座,车辆段1座,其中地下车站3座,地上高架车站13座。

4号线南延线为既有4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由天工路站向南沿临河街敷设,终点位于何家屯。线路长度4.485km,共设置车站5座,全部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864m。在既有4号线绕城高速车辆段处新建车辆段部分单体。4号线南延在福祉路西站与6号线换乘。

2.3招标范围:提供一个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采购、厂验、供货、运输、仓储、管槽预埋、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并负责系统及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测试、设备联调、全线系统联合调试、消防检测、各项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初期运营、开通服务、培训,配合通风系统和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各系统之间的全线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并承担工程消防系统的总协调管理的责任。(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工期要求: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为:907.5032万元。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备案证书原件,投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其姓名)。

3.3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投标人所采用的FAS关键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应具有不少于三条已开通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线路(每条线不少于5个地下车站及区间)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非自己生产,须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项目授权书。且未发生过质量问题及责任事故。

3.5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18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18-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其他要求: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8日8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入指定账户,并将保证金存款凭证(单独封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张经理、周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8日 08时3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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