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处置招标公告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处置招标公告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处置招标公告
根据《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渝卫财务发[2014]36号)和市财政局及市卫健委相关批复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账面价值*******.00元的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特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具备金属物资回收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处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竞价招标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金属物资回收资质。
2.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持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前来投标(以上证件须加盖鲜章)。
3. 现场勘查当天,投标人需持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勘查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供个人健康码、行程码。
4.本次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单详见附件2)。
5.以上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
四、投标须知
1. 现场勘查时间: 2021 年9 月10 日 9:30 时至10:30 。
2. 现场勘查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9号楼。
3.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 年 9 月15 日 下午16: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报价资料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医学装备科。
五、中标条件:
(1)报价最高的公司收购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
(2)若出现报价相同且为最高者,则对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如有弃标情况,由投标单位按残值高到低递补。
(3)残值费交我中心财务科。
(4)本批次报废明细上所有固定资产全部由中标人清理外运,并按照环保、城管部门相关要求,废弃固定资产垃圾外运至指定渣场,不得污染环境,如受环保、城管部门处罚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要求将所中标处置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理现场。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六、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传 真:********
附件1 |
附件2 |
标签: 残值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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