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四校区毕业生房间清洗窗帘和风扇服务项目
郑州大学四校区毕业生房间清洗窗帘和风扇服务项目
1.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四校区毕业生房间清洗窗帘和风扇服务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预算金额:72112元;
1.4最高限价:72112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需求清单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无法提供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象:投标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上截图)
2.4、资质要求:具有中国保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四楼会议室
5、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四楼会议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在郑州大学后勤集团主页公告栏上发布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公司
地址: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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