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东城消防设施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锦绣东城消防设施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锦绣东城消防设施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绣东城消防设施改造维修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宁兴中基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宁兴中基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和街道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各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福明街道锦绣东城小区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28万平方。
项目总投资:约125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锦绣东城消防设施改造维修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凭证。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完成录入。
3.3.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明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15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FM-ZB(2021)013),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导致被否决投标的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7日9时30分。
7.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宁穿路969号)一楼大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宁兴中基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沈燕君、陈静、徐新宇、贺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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