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海门2021年中转站场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海门2021年中转站场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海门2021年中转站场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海门分公司;
2.1.2合同估算价:约23万元;
2.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0月,竣工日期:2021 年11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库;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均无异常记录;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如投标人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17:00前联系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邮箱********3@qq.com,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2021年9月13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https:/ / www. chinabidding. com. 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9月29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视疫情情况可能会调整,届时提前通知各投标人。)
2、地址: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99号)(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9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参加投标人员需主动出具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同时请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等工作。
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8. 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将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告知书》。
9.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99号;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
邮箱:********3@qq.com">********3@qq.com
附件
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告知书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供应商行贿禁入条款。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招标
|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