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行政执法大队搜救中心趸船建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歙县行政执法大队搜救中心趸船建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歙县行政执法大队搜救中心趸船建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SCG2021G025-2

项目名称:歙县行政执法大队搜救中心趸船建造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5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采购趸船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210日内,完工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钢制船舶制造企业三级III类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将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71cd6043-02cb-48d1-8abd-7e8ad174f205.html">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不划分

5.项目地点:歙县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00、****-*******),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造 趸船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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