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浪琴湾渔人码头度假村水上平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福建浪琴湾渔人码头度假村水上平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福建浪琴湾渔人码头度假村水上平台项目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妈祖城内湾。本工程建设内容为4个水上平台,总长度399.7m,总面积1542.5m2。水上平台主要采用1.1×0.9×0.71m(长×宽×高)增强塑料浮箱及1.1×0.9×0.53m普通塑料浮箱;定位方式采用滑块导轨组与安全锚链限位固定相结合的形式。在近岸平台一端安装滑块导轨组,其他平台位置的固定是通过安装Φ22mm的安全锚链,固定在混凝土锚块上。

本项目水上平台的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旅游娱乐用海”,二级类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申请海域使用面积为:凤凰平台为0.0200hm2,海神平台为0.1792hm2,环湾平台为0.1232hm2,浪琴湾平台为0.4302hm2,总申请海域使用面积0.7526hm2,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浪琴湾渔人码头度假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朝圣路8号碧桂园浪琴湾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703单元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我局提交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21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吴奇伟

电 话:*******/139*****755

传 真:*******

邮 箱:bagtzyj@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度假村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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