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顺德区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
gq-********05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佛发改产业交通【20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93(万元),工期:合同签订起至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工程结算文件止。(天)。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项目概况:
  乐龙路ll01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8694万元;乐龙路ll02标段工程建安费约30571万元;乐龙路ll03标段工程建安费约21635万元;乐龙路ll04标段工程建安费约35704万元;乐龙路ll05标段工程建安费约21824万元;乐龙路ll06标段工程建安费约32721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的施工过程造价跟踪、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施工过程阶段及工程结算阶段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施工过程造价跟踪包括工程洽商、变更工程造价编制及送审、合同争议鉴定与索赔等造价咨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5日 至 2013年11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5日 至 2013年11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招标人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凭缴款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金沙支行;户名:张 浩;账户:****************51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6日 上午 09:30 ,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

10.其他
  10.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10.2 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10.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6 本项目招标过程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交通行业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证书;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李工 胡 工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谢工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华辉大厦2304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

********0536httk.doc" target="_blank">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佛山市顺德区乐龙路工程结算造价咨询资格审查条件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附 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1)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公路工程的结算编制或预算编制的业绩;(2)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完成过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包含一座总长度不少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不小于150米的特大桥预算或结算编制业绩。注:1.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委托合同及有委托人盖章或造价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预算编制文件或结算编制文件组成。2.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反映符合上述的业绩要求。招标控制价、标底、市场参考价、预算书、最高报价值等均可作为预算编制文件。3.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够显示出上述业绩(2)中所要求的桥梁长度量值,如不能显示其桥梁长度量值,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4.同时满足(1)、(2)项要求的业绩时,只提供一项业绩即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 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处于有效期内);3. 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建设局)或顺德区建设局或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或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建设局)、佛山市各区建设网信誉档案中“黑名单”的企业。4. 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1(1)评标时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交通行业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①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证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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