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文昌籍的历届大中院校毕业生及文昌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我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以下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标准。语文和对外汉语任教学科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任教学科为二级乙等以上。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项目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条件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9月15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办公室。

(三)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相关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5.《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原件1份。(A4纸打印,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注意:所贴相片要盖体检医院的公章。

6.准备1张1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相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审核确认后,只收材料4、5、6。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交由申请人留存,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确认发证和发证时间

经审查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并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12月16日。

经办人:顾文艺?办公电话:****************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小学教师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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