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招标公告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受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万宁市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hnjy2013-54-14

2、项目名称:万宁市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充分利用万宁市各种资源(包括部门信息、历史数据、gis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确定规范、科学、合理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在取消存量房交易强制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以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为主要征收依据的征管新模式,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便捷、高效、利民。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证书及以上(含三级证书);

4.4在本省建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中心;如投标商为外地公司,须在本省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必须提供1年以上注册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凭证)

4.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6谢绝联合投标;

4.7最高报价不能超过86万元;限价以内为有效报价,限价以外为无效报价。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发售标书时间:2013 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4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8、标书售价:标书每包1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和我中心联系,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每套50元。标书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0、谈判时间: 兹定于2013年12月2日上午北京时间8:30谈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日上午8:10至8:3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上午北京时间8: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谈判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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