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永联卫生服务中心及海丰路绿化(南丰中学段)海绵城市工程招标公告

南丰镇永联卫生服务中心及海丰路绿化(南丰中学段)海绵城市工程招标公告

1、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南丰镇永联卫生服务中心及海丰路绿化(南丰中学段)海绵城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南丰镇;

工程规模南丰镇永联卫生服务中心及海丰路绿化(南丰中学段)绿化种植及养护,绿地平整,土方造型等,绿化面积约2700m2;市政排水:雨水管D300共约68m,De110盲管230m,砌筑溢流井9座,雨水花园422m2,下沉式绿地630m2;工程估算价约56.3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12日;招标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南丰镇永联卫生服务中心及海丰路绿化(南丰中学段)海绵城市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4)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建造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2020年6月份至2020年8月份),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带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册。

6、请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0日(除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报名(资格预审在报名时当场进行)。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2020年6月份至2020年8月份),否则拒绝接受资格材料。

(九)江苏省外施工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十)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10、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系人:龚亚彬/季冰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刘嘉琪电话:****-********180*****587

项目组组长:丁建平职称: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海绵城市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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